4月10日,厦门证监局发布对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洪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厦门证监局表示,金达威4月8日发布的公告披露,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错误、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计算错误,公司在公告中对相关数据作了更正。
厦门证监局表示,金达威以前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财务指标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洪航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前述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金达威和洪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潇湘晨报·辣椒财经记者注意到,4月9日,深交所也对金达威发出监管函。
4月11日,金达威报收14.18元/股,跌1.05%。
4月8日晚间,金达威连发十余条公告,除发布2023年度业绩快报外,还包括前期财务信息更正的消息。金达威此次修改的财务信息,涉及2020年—2022年财报。
金达威公告显示,公司在对定期报告进行复核、检查中发现公司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错误,2022年年度报告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计算错误。
金达威202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28.32%,更正为30.22%;202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19.69%,更正为21.67%;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由0.43元更正为0.42元,稀释每股收益由0.43元更正为0.4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6.27%,更正为6.56%。
同日,公司披露2023年业绩快报。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03亿元,同比增长3.10%;实现营业利润3.59亿元,同比增长15.07%;实现利润总额3.35亿元,同比增长7.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亿元,同比增长7.50%。
公开资料显示,金达威是全球辅酶Q10最大的生产商,以及维生素A、维生素D3、微藻DHA、植物性ARA、维生素K2、NMN等系列原料的主要生产商。
天眼查显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24日,法人为江斌,注册资本为60993.4771万,基本信息显示,该公司是一家以从事食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潇湘晨报·辣椒财经记者搜索发现,今年1月11日上午9时许,厦门金达威维生素有限公司厂内污水处理池空间发生一起闪爆事件。据厦门市应急局通报,事故造成现场施工人员3人死亡,3人受伤送医救治。官网资料显示,金达威维生素是上市企业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子公司。
天眼查显示,厦门金达威维生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2021年上榜福建省工业龙头企业名单及福建省工业龙头培育企业名单,2022年上榜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100强。
潇湘晨报·辣椒财经记者陈诗娴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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