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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网络办理贷款
不需要征信、不用抵押
提交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
提供“银行流水证明”?
就能当天放款
这样的信贷,你也敢信?
近期,南县就出现了这样的案例,家住南洲镇的廖某就因轻信了网络贷款的骗局,被犯罪分子利用,其名下银行卡被用于洗钱,公安机关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自身行为也触犯了法律,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3月16日,廖某因手头紧,急需用钱想要申请贷款,但自身有征信不良记录,于是试着在网上查找不需要征信就能贷款的方式,随后在网页中发现了XX信用贷款的广告弹窗,廖某拨通广告上的电话,对方要求添加“经理”微信。
在微信聊天中,贷款“经理”表示征信不好也可以贷款,廖某提出借款3万元的请求,“经理”爽快答应,要求廖某提供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信息,审核通过后进行下一步贷款流程。
“经理”告知廖某通过了初步审核,下一步需要提供银行流水证明,廖某表示无法提供,“经理”称可以帮助廖某制造银行流水,让账户流水金额达到放贷的最低标准,廖某同意了。
很快,“经理”便利用廖某的银行卡进行洗钱,仅仅6个小时,廖某的银行卡便帮助走账了26笔不明来源资金,共计6万余元,走账结束后,廖某询问“经理”何时放贷,“经理”回复第二天会自动到账,然而,廖某第二天并未收到贷款,“经理”也联系不上了,经过银行查询,用于走账的银行卡也被外省公安机关作为涉诈账户冻结。
4月2日,南县公安局武圣宫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廖某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嫌疑,依法传唤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过讯问,廖某承认了帮助走账的犯罪事实,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出借、出租、出售个人银行卡、手机银行、网银等金融载体给他人转账,涉嫌电信网络诈骗,将追究法律责任。凡是以办理贷款要求提供银行卡刷流水为由的,都是使用你的银行卡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收取、转移赃款。若需贷款建议前往银行办理,切莫随意听从他人指挥操作转账,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让自身陷入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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