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补遗86-郑家良伏法目睹记-兼述郑家良解放后的挣扎活动

赵罗洲2024-04-10 09:20:58  69

郑家良伏法目睹记-兼述郑家良解放后的挣扎活动

向前

以兵痞出身,趁抗日战争混乱局面“拉杆子”发迹,后成了当阳下半县“灾星”的郑家良,解放前夕当了国民党当阳县的副县长,誓死与人民为敌,但一九四九年七月,当阳解放时,他却销声匿迹,不知去向了。

一九五〇年冬,正当当阳全县土地改革运动进入高潮时,沮漳两岸刮起了“活捉郑家良”的风暴。翻身农民,群情激愤,一听说郑家良回来了,人人巴不得手刃这个混世魔王,以解胸中之恨。白天放哨,晚上巡逻,一有风声就鸣锣报警,刀矛土枪,人人上阵,但闹了一阵子后,并没有把郑家良捉住,风声也就渐渐平静下来。

不久,又听说郑家良在孙场乡,他的老家附近,被活捉归案,至此人心大快,悬在农民心头上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横行当阳十多年的罪魁祸首,终于落入了人民的法网。

一九五一年春的一天上午,我正在黑龙乡农会同工作组和农会干部商量工作,突然有两位公安局的同志来找我,并交给我一封信,我拆开一看,大吃一惊:逮捕民兵班长曹孙海,他家长期窝藏匪首郑家良,并刺探情况,伺机劫 枪杀人。我立即派人到第八组(现胡岗村)把曹孙海找来。一见他,我怒火心中烧,打了他一嘴巴,还骂了他一句:“不知好歹的东西,你自作自受。”当时就给他上了手铐,交公安局的同志带走了。

不久,曹孙海的父亲曹贤亮(五十四岁)也被捕了。他们的家庭是一座独屋,我虽路过多次,但没有进他家的门,因而幸免于难。他们的阴谋活动是被捕后供述的。当时,我被蒙在鼓里。根据其罪行轻重,曹孙海判处死刑,与郑家良同时正法。曹贤亮判处十五年徒刑,交付劳动改造,曹孙海的妻子带着小孩改了嫁,其母亲不久也去世了,全家只留下一栋空房,长时间的风吹雨打,破败不堪。一九五四年春,群众在积肥时,从其墙内拆出郑家良隐藏的一支英国造左轮手枪,一百发子弹,交给了当时在半月区工作的张天高同志。一个死心塌地窝藏匪首,参与反革命活动的家庭落到了灰烬灰灭的下场。

一九五一年五月八日上午,我又收到县公安局的一封信,叫我五月九日上午赶到河溶莫家湖参加公判郑家良的大会,我很高兴。

从黑龙乡到河溶二十多里路,不到两小时我就走到了。这天,红日高照,天气晴朗,生机盎然。上午十时,公判郑家良的大会,在河溶镇后面的莫家湖广场举行。只见广场湖区黑压压的一片,过去遭到郑家良匪部长期蹂躏的荆(门)当(阳)江(陵)枝(江)四县的群众三万余人参加大会。

大会开始,焦觉民副县长代表审判长张三杰(县长)宣读判决书。郑家良的主要罪行是:从一九四O年至一九四九年,长期掌握、指挥土匪武装,与革命和人民为敌,残酷杀害革命干部104人,杀害无辜农民382人,强奸妇女、烧毁民房,无恶不作。解放初,他畏罪潜逃于恩施,依附国民党反动残余,被国民党省主席朱鼎卿委任为反共自救军司令,并兼任当阳县县长,率领骨干分子彭国光、曹运华等化装潜伏流窜于松滋、枝江、宜都、长阳、五峰等县,利用反动社会基础及匪徒余孽,威胁落后群众,秘密组织地下武装,企图进行反革命暴乱。他先后窜回当阳五次,利用其心腹骨干郑舒氏(郑的大老婆)、曹贤林、胡宗况(军统特务)郑承山(郑的副官)张墩成(郑的卫士)等隐蔽串联匪特五十余人,并派曹孙海打入我农会和民组织内部,伺机抡枪杀人,进行暴乱。

以上七名罪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之规定,判处死刑,经上级批准,立即执行。

郑家良被处决时,四十一岁,短粗身材,一脸横肉,早已黯然无色。其大老婆郑舒氐被处决时,四十九岁。随着一阵枪响,这批罪犯于一九五一年五月九日午时,倒在莫家湖西南堤下,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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