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粟裕大将在回忆录中写道:
军团政委乐少华,也是“左”倾错误政策的坚决执行者,曾到莫斯科留学,回国后很快升任红七军团政治委员。他既无实际斗争经验,又很蛮横霸道,动辄拍桌子骂娘,以“反政治委员制度”的大帽子打击压制干部,并滥用所谓“政治委员最后决定权”进行瞎指挥……
乐少华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曾是红军高级将领的他为何逐渐远离高层权力舞台,又为何会在1952年自杀身亡并被开除党籍,他与粟裕、高岗到底有怎样的恩怨?一起来看一下。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乐少华被派到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与王明、博古成为同窗好友,正因为此,乐少华被列入以王明为首的所谓的“二十八个半”布尔什维克。
1932年,回到国内的乐少华被派往中央苏区,担任军委直属队党总支书记,令人想不到的是,仅一年,这位“空降干部”就接替萧劲光出任红7军团政委,担任军团长的是被国民党军称为与林彪齐名的中央苏区“双雄”之一的寻淮洲,担任军团参谋长的则是后来位列开国大将之首的粟裕。
也就是说,此时的乐少华是粟裕的上级。
在此期间,乐少华与寻淮洲、粟裕之间的关系有些不太和谐。
原因是什么呢?
据说,乐少华性格强势,上任的当天开会讲话,军团长寻淮洲与参谋长粟裕在下面聊了几句,谁知乐少华竟然爆了粗口,让寻淮洲与粟裕相当难堪。
1933年9月,蒋介石调集50万大军“围剿”中央苏区,为了减轻中央苏区的压力,中央“三人团” 博古、李德、周恩来决定以红7军团为主力组成北上抗日先遣队挺进皖南。
在行军的过程中,乐少华与粟裕、寻淮洲发生了矛盾,粟裕因此被扣上“反对政委制度”的帽子,寻淮洲也对乐少华在军事行动中指手画脚的行为表示严重不满。
结果,北上抗日先遣队连续被敌人重兵截击,遭受重大损失,寻淮洲负伤后牺牲,方志敏、刘畴西等被俘后英勇就义,乐少华与粟裕成功突围,但也身负重伤。
1936年8月,伤愈的乐少华来到陕北,进入红军大学学习,与陈赓、罗炳辉、何长工、杨得志和胡耀邦等人成为同期学员。
在当时的学员中,有一位名叫浦黛英的女青年,引起了乐少华的注意,浦黛英是“宣威火腿”大王浦在廷的女儿,可以说是富家千金,她还有两个妹妹,名叫浦石英、浦琼英,是延安有名的浦氏三姐妹。
来到延安后,浦氏三姐妹改了名字,浦黛英改名为浦代英,浦石英改名为雷迅,浦琼英改名为卓琳。
随后,经李富春和蔡畅撮合,乐少华与浦代英在1937年12月成婚,浦代英的小妹卓琳则在邓发与曾希圣的介绍下,于1939年9月嫁给了八路军129师政委邓小平。
这样一来,乐少华与邓小平便成了连襟。
此后,乐少华逐渐远离高层权力的舞台,抗战胜利后被派到东北工作,新中国成立后担任东北军区军工部部长等职务。
1951年底,中央在全国开展大规模的“三反”运动,查出最大的案子是刘青山、张子善案件,此二人因严重贪污盗窃国家资财被判处死刑,乐少华在这次运动中也受到了批判,他犯了什么错误?
据浦代英回忆,当年东北局为乐少华定了三个错误:
第一个是用公款为军工局处以上的领导干部每人买了一块手表。
第二个是派人到农村收购农民的粮食,在当时的形势下,被认为是对农民的剥削。
第三个是指示有关部门将从日本人遗弃的炮弹中取出的黄色炸药卖给天津商人,在这场交易中,乐少华有收受贿赂之嫌。
1952年1月15日,承受不住压力的乐少华在家中开枪自杀,事后东北局称乐少华是“畏罪自杀,抗拒审查”,宣布开除乐少华的党籍。
关于乐少华的自杀,妻子浦代英后来在回忆录中写道:
“当时,东北人民政府的主席是高岗,这是一个极有政治野心的阴谋家,东北的三反、五反运动在他的领导下,从一开始就做得过分:任何一个人,只要有人写他的揭发材料,他马上就被抓了起来,进行审查,不管所揭发的内容是真是假,也不管你个人有没有精神压力;在处理的过程中,对很多案件也不作充分的调查,只凭一面之辞,就草率地给人下了结论。有的人因此长久地蒙上了不白之冤。”
此外,卓琳还当面问过乐少华当年的上级李富春,李富春说:
“乐少华没有什么大问题,他纯粹是个人想不开。”
1954年,邓小平和陈云带头揭发了高岗的反党阴谋,高岗自杀后被开除党籍。
1980年,在浦代英的申诉下,中央组织部对乐少华的案子进行了重新审理,推翻了当年东北局所定的结论,决定恢复乐少华的党籍和名誉,骨灰迁入八宝山革命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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