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前夕多家公司“突击换所”, 是否存在购买审计意见情形?

中新经纬2024-04-10 15:26:56  111

中新经纬4月10日电(周奕航)A股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正如火如荼进行中。而部分上市公司在年报审计期间临时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行为,引起相关部门关注。

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称中注协)发布的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三期)数据,截至4月2日,共有55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信息,涉及上市公司526家。去年同时期(截至2023年4月2日),共有51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信息,涉及上市公司396家。

多家公司“突击换所”引监管关注

3月25日晚,*ST三盛发布了《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宣布拟解聘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旭泰),并聘任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荣华)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发布仅两个小时,深交所火速下发关注函,要求*ST三盛说明“公司与深圳旭泰的分歧以及是否涉嫌购买审计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这是*ST三盛第二次宣布更换2023年年审机构。2023年12月29日,*ST三盛公告称,拟聘请深圳旭泰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短短三个月后,公司便拟将2023年年审机构由深圳旭泰变更为北京兴荣华。由于变更审计机构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而股东大会召开日距离公司预约的年报披露日间隔不足一个月,故引起交易所高度关注。

除*ST三盛外,*ST商城也在年报披露临近前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3月14日晚间,*ST商城发布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拟将2023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变更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所)。

变更公告发布后,*ST商城收到了上交所下发的问询函,要求其说明“辞任大华所是否与大华所拟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存在直接关联,是否意图通过换所来换取无保留审计意见”。

继上交所就*ST商城“突击换所”下发问询函后,中注协也在3月21日宣布,已于近日向尤尼泰所发出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约谈函,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说明新承接的上市公司客户2023年年报审计开展情况。随后,辽宁证监局对*ST商城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注协在向尤尼泰所发出审计约谈函的同时指出,个别上市公司在2023年年报披露临近前变更审计机构,变更理由是与前任注册会计师关于有关会计处理及审计程序存在分歧、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人员安排等方面无法满足公司年报审计要求等,相关事项影响重大,审计风险较高。

以紫天科技为例,该公司于2月21日晚间宣布更换2023年年审机构,称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因人力资源配置和工作安排情况,预计无法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服务,拟聘任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这一事项也引起深交所关注。2月26日,紫天科技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与解聘机构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原审计机构人员配置及工作计划安排无法满足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要求的具体情况,以及新任机构是否具备与公司相匹配的审计能力等问题。对此,紫天科技回复称,公司拟聘请的亚泰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是由原审计机构亚太所离职而来的人员,公司与亚太所不存在会计处理事项方面的重大分歧。

中新经纬梳理发现,在面对异常“换所”情形时,监管通常会关注前任审计机构辞任原因,新任审计机构基本情况、执业能力、独立性,以及新任审计机构受聘后开展审计工作的进展、与上市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情况是否存在不当情形。

规范审计生态,监管重拳出击

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倪骁然看来,上市公司更换审计机构本无可厚非,但在披露年报前期出现“临阵换所”行为就值得警惕了。(上述行为)存在上市公司担心自身的财报质量有问题,通过换所的方式来规避问题,换取合意审计意见的可能。

“尤其部分ST类的公司,有比较强的动机通过变更审计机构来购买审计意见。如果一家公司本身就戴着ST的帽子,或上一年度拿到了非标审计意见,再或者新任审计机构此前被处罚过,抑或‘大所换小所’后审计费用不减反增,存在这几类明显异常的临阵换所的情况非常值得关注。”倪骁然对中新经纬说。

关于如何压实审计机构作为“看门人”的责任,倪骁然表示,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是资本市场有效发挥资源配置功能的生命线。促进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积极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是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监管力度,对“异常换所”等行为进行监督与整治,能够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示范作用,筑牢审计防线,引导审计机构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当好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同时能够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心,长期来看有益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注协也提示称,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勤勉尽责,与前任注册会计师充分沟通,特别关注前任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问题上存在的分歧,以及管理层的诚信等问题;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慎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发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监督作用,促进市场经营主体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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