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4月8日消息(记者陈锵)4月4日,有网友反映在行驶时,被安康交警汉滨大队以“逆向行驶”为由,罚款200元,扣3分。
根据该网友拍摄的视频显示,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朝阳巷800米处,显示有“可以直行、右转”的交通指示标志,右转后,路口显示“禁止通行”的标志。该网友被认定违法的时间是2024年2月12日,处罚时间为2024年2月25日,处罚机关为安康交警汉滨大队。
当事网友称,感觉自己很冤枉,认为这样的处罚让人无法接受,随即向交警部门反馈,得到的答复是下周一(4月8日)再联系。
对此,一些网友称自己也有同样遭遇,且被罚过款。一名网友也晒出了自己2年前曾在此路段被罚款的信息。“违法处理”截图显示,2022年2月20日,其在“巴山东路—朝阳巷800米”处因“逆向行驶”被罚款200元,处理3分。
4月8日,记者就此事致电安康交警汉滨大队。一名杨姓大队长表示,4月4日关注到此事后,已同有关部门对接处理。“网友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我们当天下午已经联系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将不合理的标线人工处理了。”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8年,安康交警汉滨大队发布了该段道路设置为单向通行的公告,新的交通指示标线是2022年设置的。“道路标线、标牌这些都归住建部门管理。
2022年为推动‘创文’工作,住建部门对路面标志、标线重新设置、施划。我们4日发现网友反映的状况后,联系相关部门对标线错误及时进行了纠正。”该工作人员说。
“那条路属于背街小巷道路,单行道禁止通行一直都有,市民都知道这个事情,标线是后来施划的。这也是我们的工作疏忽。有几个当事人已经联系了我们,针对网友反映的因为交通指示标线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质疑,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政务大厅所在的办理窗口,我们核实后如果确实属实,就及时解决和处理。”安康交警汉滨大队工作人员表示。
根据安康交警汉滨大队工作人员此前反馈信息,记者致电汉滨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区住建局分管范围为城区160平方公里以外的区域,当前是这么划分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物业交叉的相关工作,但目前道路交通标志这个事情不太清楚是市住建局还是市交通局管辖。”
4月8日,根据该工作人员提供的信息,记者从安康市市政园林处了解到,该标志已于4月4日下午拆除处理。“事件正在进一步核实,4月4日发现问题后,相关同事现场看了下,把现场标线清除了。”安康市市政园林处一名工作人员说。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1512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