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技进步的浪潮中,新型武器的研制与问世,不断刷新着人类的认知。其中,集束炸弹以其独特的威力与特点,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关注。有分析人士认为,其杀伤威力不输于核弹。面对这种强大的武器,我们的态度却引发了外界的好奇与猜测。2008年,107国联名要求销毁集束炸弹的背景下,中国却拒绝签字?为啥呢?
集束炸弹,其实就是一种子母弹,以其强大的摧毁能力在战场上威名远扬。每个母炸弹内携带众多子炸弹,一旦投放,子炸弹便会在空中散开,形成覆盖广泛区域的打击网。其灵活多变,可根据需求填充里面的打击物,可以是炸弹,也可以是钢制之类的。每个母弹中配置的子弹数量不一,几十乃至几百个都可以。这种武器在攻击群体目标时效果尤为显著,无论是坦克集群还是地面机场,基础设施等,都能无差别打击,所以很容易误伤老百姓。
战后,集束炸弹还有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投放后的集束炸弹中,有相当一部分并未完全爆炸。这些未爆弹如同隐形的杀手,长期潜伏在土地上,对无辜民众构成巨大威胁。历史上的战争案例也证明了这一点,集束炸弹的未爆部分在战后多年仍不断造成伤亡,比如北约在科索沃战场,就有3.5万枚没有爆炸,美国在1991年的海湾战争中,更是留下了17万枚。对当地造成了巨大伤亡。
面对这一严峻问题,国际社会开始呼吁限制集束炸弹的使用,并在联合国层面推动相关公约的签署。在过去的十多年里,已有100多个国家共同签署了关于集束炸弹的条约。根据该条约,签约国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销毁其库存的集束炸弹,并且不得再研制。该公约也在2010年8月生效了。然而,包括中国、美俄、印度等大国,不少国家并未签署这一协议。
那么,中国缘何拒绝签字呢?这背后涉及到复杂的国家利益和战略考量。首先,集束炸弹作为一种有效的武器系统,属于常规武器,可以合法拥有。这个没毛病。其次,中国对集束炸弹的使用持谨慎态度,严格遵守国际法和人道主义原则。且中国从未在战争中使用过集束炸弹,也反对任何国家滥用这种武器。中国热爱和平,从未发起任何一场侵略战争。所以,我们持有这类炸弹,只是起到自卫作用。
对于这些国家要求我们禁用,且销毁的提议。我方自然是拒绝的,给出了强硬态度:即便美俄都签,我们也不签。要知道,美国、俄罗斯英法、以色列等国,可都是集束炸弹的生存国、贮存国、使用国。耐人寻味的是,这107国竟然没有要求他们签署协议,且偏偏来要求我们,可见这双标,视而不见,玩得太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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