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11月22日,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安徽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效能管理及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
据悉,园林绿化施工效能管理及信用评价结果可作为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招标投标、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此次修订将不良信用信息清单进行调整,在外省市受行政处罚,并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安徽进行公开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或被扣信用分。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12月中旬
自2023年3月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安徽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效能管理及信用评价工作,有效缓解了自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取消后,行业管理措施不足、市场秩序监管力度不够等突出问题。试行一年多以来,由于相关政策调整及系统管理模式更新等情况,原有指标体系需要优化完善,亟待出台新的办法和标准体系以更好推进评价工作。
为接续做好2024年度安徽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效能管理及信用评价工作,该部门在征询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及部分市场主体意见的基础上,对原《办法》进行了部分修订。
在起草过程中,研究借鉴了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上海市的经验和做法,先后征求了有关部门、部分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意见。在与各单位充分交流、沟通的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此次拟修订的《安徽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效能管理及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自11月1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
在外省市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记录信用分
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办法》调整部分认定标准,将原《办法》第十条修改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效能管理及信用分由基本信息分、效能管理能力分、良好信用分、不良信用分四部分组成,最高100分,不设负分。其中,基本信息分60分、效能管理能力分30分、良好信用10分;效能管理能力、良好信用采用加分制;不良信用采用扣分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效能管理及信用等级最高为5A,最低为1A,评价标准为5A(90分以上)、4A(80分以上-90分)、3A(70分以上-80分)、2A(60分以上-70分)、1A(60分及以下)。
《办法》进一步明确不良信用信息负面清单。对于原《办法》第四条调整为:不良信用信息是指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本省内从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活动,受到县(区)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专业建设管理部门等作出的行政处罚(含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受到的行政处罚)及其他经认定的不良信用信息。
不良信用信息还包括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外省市受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等作出的,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活动相关并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安徽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行贿犯罪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信用信息。
信用评价结果可作为招标投标的重要依据
据悉,园林绿化施工效能管理及信用评价结果可作为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招标投标、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公开招标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园林绿化业务,效能管理及信用评价结果应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重要参考。非公开招标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园林绿化业务,建设单位可在省信用系统中优选企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不定期核查市、县级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效能管理及信用信息归集情况,对于应归集而未归集或未及时归集信用信息的,以及在信用评价工作中设置信用壁垒的,将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效能管理及信用评价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职。对于归集、录入虚假信用信息,故意瞒报信用信息的,应当依法追究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责任。企业在评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报、谎报、瞒报信用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当年度评价资格。
园林绿化施工效能管理及信用评价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信用评价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行为,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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