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9日,京港澳高速湖北泉口收费站。夜间23时许,交警在执勤时对一辆黑色小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唐某有酒驾嫌疑,呼气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7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经查,唐某当天下午18时许和车上两名朋友一起喝酒,之后准备换地方继续喝,没想到在准备上高速时被交警查获。面对交警批评教育,唐某还很有“义气”地表示:
“我要对他们两个负责!”
经血检,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86mg/100ml,确属醉驾。交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2000元罚款,吊销其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14691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