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记者老盈盈11月1日,中国证监会官网信息显示,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中金财富、国投证券、中信华南、国泰君安、华泰证券、中信建投、银河证券、申万宏源、中泰证券、兴业证券等14家证券公司成为首批试点参与“跨境理财通”的证券公司。
上述信息同时显示,根据《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制度安排,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香港证监会密切配合,稳步推进证券公司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经过系统性评估和验收,14家证券公司完成了业务和系统准备,成为首批试点开展“跨境理财通”的证券公司。这14家证券公司将与经香港证监会认可的机构合作,服务大湾区居民跨境投资需求,助力推进粤港澳区域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对此,一位首批试点证券公司的投资顾问告诉经济观察网,目前其所在公司已经开始在战略布局、市场分析、开通细节等多方面对员工进行宣导,但是目前“跨境理财通”板块还没有正式在APP上线。
所谓“跨境理财通”,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港澳投资者通过区内金融机构体系建立的闭环式资金管道,跨境投资对方金融机构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分为“北向通”和“南向通”。
2024年1月24日,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证监局等监管六部门联合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标志着“跨境理财通”迈入2.0阶段。根据记者了解,2.0版本在投资者准入条件、参与机构范围、合格投资产品范围、投资者个人额度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包括新增内地投资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要求、投资者个人额度从100万元提升至300万元、新增券商参与、扩大可投资产品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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