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更好发挥中央和国家机关示范引领作用,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截图
《通知》称,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及其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等各级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配备更新各类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应当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
《通知》从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力度、统筹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严格新能源汽车配备标准、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加强组织实施和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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