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个彰显契约精神的书面固化内容,被很多人引以为神圣的约定,其实在国企,包括事业单位内部,都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当然形式上还是得有的。
很多朋友步入社会前,尤其是在大学阶段,查了很多资料,看了很多视频,恶补了很多合同内容,为的是以后进入社会避免入坑,也为的是发生纠纷可以有所保障。
其实,国企内部的合同制很多都是合同过期了,才想起来好像得续签合同了,更多的时候,只不过是履行一种形式罢了。
一、有关国企合同制的相关情况。
很早以前,国家要求政企分开,国企要去“行政化”,明确自身的企业属性,同时找准自身的市场定位,融入到市场化竞争当中,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作为企业,自然是要遵守市场的规则,按照《劳动合同法》办事。也就是,国有企业要和自己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作为约定,国企员工会依法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和权利伸张。
国企内部,从上到下,摆脱了机关事业单位那种编制属性,全体人员都没有了编制。当然,作为体制内的一部分,国企的领导干部是由上级党委和政府部门按程序进行任免,并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和党政机关进行交流任职。
二、国企员工的合同签订模式。
目前市场上,国企自己的员工和国企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有3种模式。
1.直接与国企签订合同。这种员工属于国企的正式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是最好的,同时个人职业上的发展空间也很大,而且国企内部的很多领导岗位和管理层,绝大部分也是从这些员工当中选拔,属于合同工中的顶流。
2.与国企控股的下属企业和投资企业签订合同。这类员工也算是国企的正式员工,但是就像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一样,属于老子和儿子的关系,自然在国企的地位、待遇、资源,以及发展空间要逊色很多。
3.与劳务派遣公司或者人事代理公司签订合同。这类员工仅仅是作为劳务派遣人员,或者人事代理人员,被签订合同的公司下派到国企帮助工作。有个形象的说法就是,他们属于国企的临时工。和上述两种合同工比起来,谈不上有任何的发展空间,更谈不上有什么好的福利待遇。比如目前的几大运营商内部就有很多类似的员工,很多人自己还不清楚自己的身份。
三是国企的劳动合同形式大于内容。
入门以前,很多人煞有介事的以为签订合同是个严肃正规的事情。
入门以后,就会发现,国企的合同签订,就像事业单位一样,要求事业单位采取聘任制,单位与在编人员要签订聘用合同,每三年一聘,并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管理。
进入事业单位的人都清楚,事业单位说到底还是按照编制本身进行管理的,只要入了事业编,个人不违纪不违法,就不能被解聘开除。编制本身的刚性,要远远大于合同内容的效力。
所以,国企的员工入职以后,同样也会进行备案,尽管国企没有编制一说,但是正式员工是会占用国企员额的,各种社保、公积金、企业年金等一应俱全都不会落下,工作稳定性是不差于事业单位的。
目前,国企入职的正式职工和国企签订合同,首签是3年,续签是7年,再签基本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永久劳动合同了。与事业单位一样,只要国企员工不违纪不违法,个人也没有主动辞职,基本上都可以在国企工作到退休。
与私企和民营企业是有着极大不同的。国企所谓的合同,更多的像是一张证明,或者一个凭证,形式上更大一些。国企内部的管理,更多的也是按照国企自行制定的各项规定落实,和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关系不大。
国企的正式员工成长为一定领导层以后,在有助力的情况下,有机会按照调任规定,调动交流至党政机关成为一名公务员,从而改变身份,一跃龙门。
所以,国企的稳定性又强,工资福利待遇又好,职业发展空间还不错,合同又只是一种约束形式,诸多利好交织一起,吸引人也是在所难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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