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职工养老保险参加人数众多,每一次政策变化都影响巨大。
10月中旬,人社部联合财政部发布社保新规,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增加,2025年1月落地执行,一起看看是怎么回事。
人社部发布社保新规,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增加
10月18日,人社部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从2025年开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落地执行。(文末附通知全文截图)
很明显,增加的养老保险待遇是病残津贴。
以前,全国没有统一的病残津贴管理办法,部分省市按照本地规定执行有关待遇。
现在全国统一的新规发布,以前地方有关病残津贴的管理办法将停止执行,但不影响已经正在领取有关待遇的人。
至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已经实现了社保法规定的统一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养老金、丧葬费抚恤金、病残津贴等,这些待遇全部由养老基金承担。
享受病残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享受待遇需要条件,病残津贴也是如此。
申领病残津贴需要什么条件呢?
首先,是企业职工参保人员。
其次,因病或者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
第三,必须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取得有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报告。
病残津贴的标准如何?
有三种情况。
第一,满足退休时最低缴费年限,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
按照当地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病残津贴等于基本养老金,在调整养老金时,同时调整病残津贴。
第二,满足退休时最低缴费年限,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
按照当地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病残津贴等于基础养老金,在调整养老金时,同时调整病残津贴。
第三,不满足退休时最低缴费年限。
按照当地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缴费年限低于5年的,领取12个月病残津贴,缴费年限超过5年的,每多缴费一年增加3个月病残津贴,不足一年按一年算。
同样,病残津贴等于基础养老金,在调整养老金时,同时调整病残津贴。
如果符合申领条件,从申请的当月开始领取病残津贴。如果鉴定后不符合要求,再次申请需要等到一年之后。
当然,病残津贴并不是终身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改变而改变。如果以前领取病残津贴的参保人员经过复鉴定之后不符合领取条件了,从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
同时,在领取病残津贴期间,不需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重新就业,就业的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
综上所述
2025年1月开始,全国统一的病残津贴管理办法开始执行,参保职工的保障程度得到进一步加强,正常退休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退休前丧失劳动能力可以领取病残津贴,并且可以随全国统一的养老金调整而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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