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0月21日消息,青岛双星公告称,本次重组的业绩补偿测算期间为四年,即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双星投资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对应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如下:2024年185442.54百万韩元,2025年210780.79百万韩元,2026年226885.41百万韩元,2027年243737.43百万韩元。在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在每年年度审计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的实现净利润数与上述相应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之间的差异情况进行测算,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业绩承诺方承诺,如在业绩承诺期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承诺方应当就不足部分进行补偿。本次重组还存在审批风险、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标的资产评估的相关风险、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及业绩承诺补偿不足的风险、交易后的整合风险,与标的公司相关的产业链价格传导、毛利率及业绩不利波动的风险,锦湖越南建设项目未办理完毕相关验收或许可的风险,诉讼、仲裁或法律纠纷相关的风险,劳工及劳务纠纷风险,部分资产存在权利负担或权属瑕疵的风险,国际贸易摩擦风险,以及本次重组涉及相关信息脱密处理的风险等。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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