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莹莹泰安报道
10月17日,泰安市商务局发布《泰安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细则》,补贴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结束时间以市公告为准。
消费者自2024年7月25日至政策实施截止日期期间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泰安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均为新车),且在山东省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补贴标准方面,转让旧乘用车并购置燃油乘用车的消费者,购车价格8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3000元,价格8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每辆补贴8000元,价格2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2万元;转让旧乘用车并购置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购车价格8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4000元,价格8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每辆补贴1万元,价格2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5万元。购置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
补贴申报流程:
1.补贴申报入口: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按照购置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选择补贴受理地——泰安市,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报信息,并清晰完整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补贴申报材料:
(1)录入申请人本人身份信息及名下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I类借记卡卡号、开户行名称等信息;上传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等。
(2)录入转让旧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车牌号码、转让登记时间等信息,上传旧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转让前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第一、二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3)录入购置新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号牌号码、注册日期等信息,上传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一联“发票联”)和《机动车行驶证》(主、副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上述转让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置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机动车行驶证》应于2024年7月25日至政策实施截止日期期间取得。
附:服务咨询电话
泰安市商务局:0538-6997126
泰山区商务局:0538-8218742
岱岳区商务局:0538-8566761
新泰市商务局:0538-3322078
肥城市商务局:0538-6388007
宁阳县商务局:0538-5636175
东平县商务局:0538-2918609
高新区经发部:0538-8938521
旅开区经发部:0538-8561057
汶河新区:0538-891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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