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字中证道。——唐泪
商业票房向来撩动人心。
李连杰一出道,就以破亿的票房轰动全国。
双周一成把持香港票房年冠长达十数年,成就了“空前绝后”的神话。
新偶像郭富城和郑伊健,以一部《风云雄霸天下》,联手打败双周一成和好莱坞大片,即刻在香港影坛惊天崛起。
而诸多演员的咖位、荣誉,也都与其商业票房的成绩息息相关。
然而,有个不该是问题的“问题”来了。
票房的“上限和下限”,何者才是演员号召力的真相?
又见人心。
人性很有趣。
十个人里面,大概就有那么起码两三个人,不看事实、只顾立场。
比如早前讲过,有位叫“哈喽”的华迷,天天评论区各种追问,其中一句话是,“为什么华为手机请刘德华代言,而不是请郭富城?”
笔者不胜其烦,写了一文回应,结果各种帽子乱飞。
本文的来龙去脉,也非常简单。
在笔者看来,“商业题材”、“绝对主角”和“票房上限”三要素,就能够去界定演员本身的号召力层次和区间。
以此观之,撇开双周一成,香港票房方面,大略是古天乐、郭富城、甄子丹、梁朝伟和刘德华这样一个顺序,而内地票房,郭、甄、刘三人平手,古天乐要胜过梁朝伟。
但刘德华先生的拥趸又来了。
这位朋友叫“空中篮球手”,他说,“泪哥,你的逻辑不对,票房应该比下限才更公平合理。”
其“理由”不赘述。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单独去找这位华迷,私下交流。
我们就来看看,其逻辑是否成立。
惯例以五大巨头为例。
我们先来看看,巨头们的“下限”票房。
太久远的例子,追溯起来没有意义,毕竟任意谁人,都要经历新人、成长、巅峰和下降这样一个历程,从无例外。
或从一零年代开始,以逾二十年的时间,来做一个观察。
但仍有一个前提,先界定电影题材。
实际上,电影题材才是票房的最核心因素,比如前文提到的李连杰、双周一成和郭富城、郑伊健,甚至再推及其他的许多“票房型”演员,有哪一个,不是凭商业题材电影而名声大噪的?
这么一来,事情就简单了。
以五人商业电影票房的下限而论,刘德华是《未来警察》的5897万、郭富城和梁朝伟皆是《风再起时》的4904万、古天乐是《真·三国无双》的1557万,而甄子丹则应该是《搜救》的1999万。
好了,刘德华一骑绝尘。
行文至此,前路似乎已经不通。
因为,或并没有什么东西,可凭风借力,再做延展。
而逻辑闭环了吗?
显然并没有。
因为如果当真要撇开电影本身的题材、品质、表演和宣发等因素,去谈票房号召力,不如连电影都不要,让巨星们拿个鼓上台去敲,看谁买票的人多。
不过此时此境,我们可以再来,做个简单的类比。
演员拍戏,他们的票房、口碑和奖项都是成绩单,这个应该很容易理解。
这与什么东西有相似性?
当然是学生念书,及其临时测验、月考、期中考和期末考,乃及决定命运的数次大考。
这些历次考试的分值结果,就是他们念书的“成绩单”,它和演员的票房一样,有高有低,也受各种因素影响。
那么,以成绩来论,是该选上限分值还是下限分值?
学校录取学生的时候,是不是要查一下,这个学生以前的低分情况如何?
再从这个逻辑往下推,昔年的双周一成、五大巨星,当下内地的京、腾、渤、峥、强,也都是靠票房“下限”高度得来的名头?
再讲下去,有点蚌埠住。
这场探讨。
未知这位“空中篮球手”会怎么看。
这次其实不止是聊了“下限票房”这个问题,连某些人极度热衷的“单扛”都聊了,也就是上面所言,让巨星们“拿个鼓上台去敲”,看能卖几张票。
语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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