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是明代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治黎策》《平黎疏》等相关奏文构成了海瑞民族思想的最初肇始与理论溯源。
一是力主开拓十字大道、迁所置县与编订里甲共同构成了海瑞“理黎”的政治维度。二是清丈田土、开禁垦田、平蠲徭役体现着海瑞“理黎”经济维度的内涵外延。
同时通过军屯与民屯的二元转换,黎汉贸易加快,黎民向化程度逐步加深。三是在“重抚轻剿”的军事态度上,提出调兵考核制度是海瑞军事民族思想的核心要义。四是海瑞通过订立教约,倡导在黎峒地区立学训导、化导黎风,亦能使文教有序延续。
一、原乡情愫与政治统一:海瑞“理黎”的政治思想维度
海瑞自明武宗正德八年出生于广东琼州府琼山县左所,与明代弘治年间内阁阁臣丘濬同邑。虽然其“先世隶籍番禺,洪武十六年有答儿者从军海南,著姓琼山,不数传,族氏蕃衍”,但其生长于琼岛,对海南生活耳濡目染,自然形成了较为深切的原乡情怀。
嘉靖二十八年,海瑞凭其《治黎策》一文,考取举人,且“所对治黎策甚详”。自此,海瑞对于海南黎族治理问题的关注有增无减。
总体而言,海瑞的政治“理黎”思想大致有三,即开十字道、迁设县所及编订保甲。
(一)力主开拓十字道,便于政治统一
实际而言,在海瑞《治黎策》提出“开十字道”建议之前,已有前人俞大猷倡言。俞大猷于嘉靖二十九年,由朝廷任命钦州守备署都指挥使,充任右参将,驻守琼崖。俞大猷镇守期间即提倡“宜建城设市,用汉法杂治之。必进纳其言。大猷乃单骑入峒,与黎定要约,海南遂安。”
在俞大猷的“要约”中,即有开拓十字道之意图,俞大猷称自琼州至定安县一日程,本县至大坡头营二日半之程,本营至磨赞村一日程,本村至凡阳峒一日程,本峒至罗活峒一日程,本峒至崖州城二日程。
此南北径直道路所宜开通迁立驿递,以便官民往来者也。同时,海瑞认为开通道路需要考虑多方因素。
由此,海瑞考虑十字道的开辟需要思考工时、劳民、经费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其主张十字道的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进行修建。对此,海瑞曾提出了具体的修建方案。
海瑞已从十字道的修建时日、用兵工数量、建设守备等诸多方面进行了综合阐述与计划部署。其中最为奇特的是海瑞的“连营修筑制”及“黎汉共建制”。
其“黎兵为先,官兵援后”的合力修建思想亦体现对黎峒百姓的原乡情愫,亦体现出王朝对于地方的有效援建与极力关注。综合而言,海瑞“十字道”的民族政治思想是在俞大猷的基础上逐步丰满而来,并且在当时影响甚远,尔后亦在王朝治理政策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二)迁所置县,促进黎民向化
在黎族地区迁所立县,是海瑞又一突出的民族政治思想。海瑞根据明代当时现有的民族格局分布状况曾多次提出迁移卫所、增设立县的主张建议,这在其相关奏疏中皆有体现。
《治黎策》中曾言:“州县所之可移者移之……又不然而徙之于外。……又不然而徙曰‘革心宣化’云者,吾未见州县之不立,十道之未通,而可以革心宣化也。”
可见,在海瑞多次向朝廷表奏的文疏中均提及“立县迁所”,而“迁所立县”是与开通十字道相辅相成的。欲开通十字道则必须在主要干道邻近点设县以拱卫政治统治。
在具体的实践规划中,海瑞认为应该在十字道的中央,即五指山周围东西南北之中设立一所大县,用以控制黎峒百姓,便于政治管理。
(三)定设里甲,编籍百姓
海瑞的民族思想中又一重要的政治主张即为编订里甲,定籍百姓,使得朝民合法化、规整化、合理化。海瑞在担任淳安知县时期曾先后两次提出实行保甲之法,即《保甲告示》与《保甲法再示》。
其认为“止论居止人户年至十五以上,尽行开报,为保为甲,不论原管都图册籍。”故而,海瑞认为年满 15 岁,无论身为何籍,都应履行保甲之法,诚然黎峒地区亦在其列。
二、纳赋归朝与经济发展:海瑞“理黎”的经济思想维度
海瑞的民族思想中,其经济发展思想非常重要。针对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海瑞曾一度提出诸多利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奏文。其主要核心思想则表现在清丈田土、垦禁屯田、徭薄赋三个方面。
(一)力主清丈田土与开禁屯垦
海瑞在担任淳安知县时期,曾两次拟定清查田地的文疏,即《量田申文》与《量田则例》。海瑞对田地丈量之事尤其重视,其在《量田申文》中就指出了淳安县粮田的弊端。
据载淳安县曾一度有“那移界址,改换册籍。有力大户,山地开垦成田,厚收薄赋,绩及今日,有田者无税,无田者反当重差”的现象。“逃户钱粮”的情况时有发生,从而导致了百姓“苦乐不均”的现有情形。
(二)军屯至民屯的思想转化
明代,海南实行屯田制度,朝廷对于海南黎峒地区实行田土管控开垦,在发展农业经济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时至万历年间海南的军屯模式亦弊端显现。
海瑞之所以认为应当将“军屯”改为“民屯”,是因为其充分肯定黎峒百姓的劳动积极性。黎民不能耕种的原因只是“绝黎田土”,而并非“无耕田之人”。
海瑞在《平黎疏》就指出黎民即以善能耕田,其云:“黎人居处皆宽广峒场,耕作皆膏腴田地,非得地不可耕而食。文昌县斩脚峒等黎,琼山县南岐黎等黎,今悉输赋听役,与吾治地方百姓无异。”
除此,海瑞还鼓励汉族地区百姓与黎峒民众错居共耕,共同发展经济,即“招外方无业民耕作,结为里社,与黎岐错居。”
总体而言,在黎民田土耕种方面,海瑞的军屯转民屯的经济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黎族地区的农业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升。
(三)平蠲徭役,减削负担
均瑶薄赋、适当蠲免赋税是海瑞主张的又一重要经济思想。明代海南赋役名目繁多,据正德《琼台志》所载,琼州府所辖州县里分多寡不等,但总体而言,可分为粮差、银差、力差、丁差、借倩夫、催粮、见年等若干名目。
海瑞蠲免徭役、削减负担的建议亦在海南黎峒地区有所推行,据其《平黎疏》所载,即有“文昌县斩脚峒等黎,琼山县南岐峒等黎,今悉输赋听役,与吾治地方百姓无异”的情形,但大体而言,黎民的赋役亦为之甚重。
(四)主张黎汉贸易,促进黎区经济发展
海瑞在经济方面,亦主张要加强黎汉之间的贸易往来,促进和提升黎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海瑞在《治黎策》中亦明确否定前人认为黎境之地不当以贸易的错误言论,而主张加强商贸互动。
三、“安谧固边”与家国安定:海瑞“理黎”的军事思想维度
论及海瑞的军事民族思想,其核心思想即是明廷对黎境之地大范围“征剿”政策的极力反对。
与之相反,海瑞主张“重抚轻剿”的安民之策。其重在“安抚”的民族政策实则是王朝国家“安谧固边”的智慧方略。
海瑞自幼成长在海南,自然对家乡拥有强烈的原乡情愫。尽管其在相关奏疏中谈及黎境之地时,偶尔亦有“黎寇”的表述,但其始终认为朝廷大举攻伐黎境之地是因为明廷侵扰了黎民的切身利益。
另外,尤其重要的是海瑞认为“治黎”的问题在于“人法兼资”,即既要讲求规章制度、法律条文,又需要适当的人去切实落实推进,即讲求“人治”与“法治”的相互制约。这一点海瑞在科举考试中就以“治黎”问题而以小见大。
海瑞亦提出不仅要对黎峒百姓加以体恤,还要对当地黎兵施行德政。在军事战略思想上的家国意识还体现在其提出的调兵戍守考核制度。
四、订立学约与文教延续:海瑞“理黎”的文教思想维度
海瑞早年凭借《治黎策》一文中得举人,初入仕途的海瑞曾在福建南平县担任教谕一职,主持南平县的教育工作。海瑞的文化教育思想即以尊师重道、传业致用为终极目标。
海瑞提倡要注重教育工作者的社会地位,提高教师德才兼备的能力等等,可以说海瑞的文化教育思想不仅在当时具有较高的引领作用,对于现今文教思想的发展都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海瑞的“学约”制度不仅仅是在其南平教谕时期所提倡的,而且其“教约”制度亦直接影响和传播到海南黎族地区。
结语
纵观海瑞的一生,其民族思想可从政治、经济、军事、文教四个维度进行阐释。政治方面,海瑞通过多次提及在黎境之地开通十字道建议。
一方面可便于迁所立县的实施,另一方面可加快黎峒地区与州府之间的政治联系,利于政治统一;经济方面,海瑞力主在黎族地区全面清丈田土,实现“耕田归民”的实际目标,使得黎民充分享有开垦田土的自主权。
与此同时,黎民在履行国家赋税制度义务的同时,海瑞主张平蠲徭役,从而减轻黎民负担。黎汉贸易的加速与繁荣亦促进了黎区的经济发展水平。
军事方面,海瑞首先极力反对明廷反复的“征剿”之策,主张“重在安抚”的“理黎”策略。
文化方面,海瑞更是制定了十六条生员学约以规范教谕准则。另外,在黎峒地区建立寨学,化导学风之建议同时亦在后期实施中初见成效。综合而言,海瑞的民族思想可谓是从“原乡情愫”到“家国意识”的升华与呈现。
参考文献
《海忠介公全集》
《海南通史·明代卷》
《黎族古代历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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