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1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谭朕)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现在,乘坐飞机出行已经成为大家的优选方式。不过,近日,有不少消费者向中国之声400-800-0088新闻热线反映,自己在第三方平台上订购的机票,在出票后价格与自己实际支付的金额不一致,差价多达几百元。甚至还有消费者遭遇了“退高买低”,已经出票的机票,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私自退票,取而代之的是一张重新购买的低价票。谁动了消费者的机票?差价又落到谁的口袋里了?
今年8月17日,南京的朱女士在同程旅行平台上购买了一张9月30日从合肥飞成都的机票,票价为1410元。出票后,朱女士第一时间把航班相关信息录入航班动态查询App里。9月13日,朱女士却意外收到了该App发来的一则退票提醒。
朱女士说:“我突然收到退票信息,隔了一分钟,新的票务信息显示,我买了一个同日期、同航班的1130元的票。这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用我的个人信息进行退票、买票的操作,并且这有利润空间,等于私吞了差价。”
除了有280元的差价,记者发现,这张给朱女士新出的机票,客票号与此前机票也不一致。与此同时,舱位也由K舱变为M舱。为了搞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被“退高买低”,朱女士第一时间咨询了同程旅行客服,得到的答复让她不能接受。
朱女士表示:“他们回复了,说是价格波动,我就反问了,价格波动跟我的票被退是什么关系?难道价格波动一次就会退票一次?对方不愿意进行过多解释,就是说这可能是员工不小心弄的。”
朱女士认为,在线购票平台“退高买低”的做法属于欺诈消费者,在她的多方投诉下,平台最终同意了她提出的“退一赔三”赔偿方案。
除了被“退高买低”,还有消费者向中国之声反映,自己在第三方平台上订购的机票,从出票时就“货不对板”。天津的刘先生告诉我们,他在9月2日从同程旅行平台上购买了9月14日从天津飞海口的机票,票价为870元。出票一个多星期之后,刘先生才留意到,票面金额只有640元。
刘先生说:“他们没有人告知我存在差价,没有人主动联系我退款,直到发现并且跟他们联系,他们才说能退差价。把价格浮动当成借口。”
刘先生没有同意平台拿出的退差价解决方案,打算在正常出行后再与平台方交涉。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平台又擅自把他这张已经完成选座的机票退了并重新购买。
刘先生说:“我一看价格也变了,不是640元,变成870元了。我之前选的座位都没了,我无法在线值机,去现场选了一个很差的座位。我就联系客服,对方就说因为换了一张没有差价的票,现在已经不存在差价了,不用赔偿了。”
刘先生说,平台这样的做法让他无法理解。“平台盗用我的个人信息,私自把我的票给换了,我觉得这个比差价的问题更严重,已经违法了。”
记者咨询了同程旅行客服,对方表示,机票一旦出现价格差,他们通常会在行程结束之后退还。“机票价格是实时浮动的,比如,您可能于5时在我们平台买了一张票,花了1000元,然后我们可能过了10分钟去联系航司进行购买,就在10分钟之内,其价格可能上涨了或下调了,是这个原因导致的。系统会自动检测,您出行完成之后,如果有差价会自动原路退回。”
记者发现,不止同程旅行,多个第三方平台都有被消费者投诉“退高买低”“机票货不对板”的情况。广东汕头的王先生告诉我们,今年6月份,他从智行平台上购买过一张揭阳飞海口的机票,出票后,机票从票面价格到舱位再到退改规则都与平台展示页面不符。向承运航空公司南方航空确认后,他被告知此客票为“多人同行”产品,购票编码内还存在另一位旅客的名称。
王先生表示:“我跟航空公司了解,说是随便找了其他旅客,跟我一起去拼南方航空公司的‘多人同行’产品,此产品限制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出票。出票之后,又把另外的旅客买的票退掉。航空公司说此产品不允许代理进行二次转售。”
南方航空客服告诉王先生,智行平台给他出的机票来自一家航空销售代理公司,该公司通过员工个人账户违规为旅客订购了机票。“会员都可以下单,这是代理人出的,但不是南航的签约代理。所以我们没有办法开罚单,或者约束他们。”
记者向智行平台了解情况,公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核查,这家航空销售代理公司违反了平台规则,此前已对供应商进行了罚款和下架,对消费者作出“退一赔三”赔偿。“出现这个情况,就是有一些下游的供应商,在给客人卖票的时候,有时候会有一些违规操作,有投机心理。面对这种情况,从平台方来说,肯定要制定严格的规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如果是过去的规则,现在有了新的漏洞,平台方就会制定新的规则来规避,不停地去弥补这些漏洞,尽量让消费者得到合理合法的体验。”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国内机票大体的销售方式分为航空公司直销和其他机构分销。其中分销模式是通过平台、代理人、旅行社等各种渠道去向旅客进行销售。一些代理人也会为OTA平台也就是第三方在线旅游平台提供票务服务,部分供应商在机票价格波动时就动起了“赚差价”的歪脑筋。
“OTA其实只是提供一个机票交易的平台,它相当于一个市场,具体来销售机票的,我们称之为机票的销售代理人、代理商。假期出行的旺季,机票价格的波动比较大,存在这样的套利空间,违规的代理人会利用价格波动的空间进行一些逐利的操作,最终影响了消费者的出行。消费者如果能到航司直销的渠道购买,权益的保障性可能会更好。”业内人士表示。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机票被“退高买低”,看似没有影响旅客的正常出行,但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和个人信息权,消费者有权向相关代理机构和平台要求赔偿。此类侵权具有较高的隐蔽性,普通消费者一般很难发现和取证,也增加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平台有义务帮助消费者取证,并加强对平台上商家的审核监管。同时,监管部门要履行相应的职责,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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