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 尚未收到大连御锦第四期股权转让款, 购买方已构成违约

三言科技2024-10-10 20:29:23  37

三言科技10月10日消息,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与大连御锦签订的《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00,000,000.00元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支付。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该转让款项,购买方大连御锦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公司已向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加速到期通知函,要求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款项,并请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同时,公司将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追究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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