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0日消息 10月9日,香港证监会发布公告,群益期货(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益期货)因在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没有遵从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及其他监管规定,遭香港证监会谴责及罚款495万港元。
调查发现,群益期货在关键时间内没有对100名客户用以发出交易指示的客户自设系统进行任何尽职审查,以致未能妥善评价并管理与其客户使用该等客户自设系统相关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和其他风险。
此外,香港证监会识别到存入五名客户的帐户内的款项与其所声明的财政状况并不相称。由于群益期货没有维持有效的监察系统,故未能侦测及评价有关存款并进行适当的查询,也未能妥善处理相关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
香港证监会认为,群益期货的系统及监控措施不足及成效不彰,且该公司没有确保《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打击洗钱指引》和《操守准则》获得遵从。综上,香港证监会谴责并对群益期货罚款495万港元。
群益期货官网资料显示,群益金融集团于1998年设立子公司群益期货(香港)有限公司,并陆续取得香港证监会及香港交易所核发的各类相关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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