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银行收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公告显示,西安银行2020年至2022年资产负债表中“金融投资”科目下部分金融资产分类不准确,2023年年报披露已根据合规整改要求完成相关事项整改工作。公司时任董事长郭军、行长梁邦海、负责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黄长松对上述问题承担主要责任。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郭军、梁邦海、黄长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西安银行表示,公司已经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完成了上述警示函中所述问题的整改,未来将更加严格按照监管法规要求,不断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近一年多次被处罚
面包财经根据监管部门通报统计,近一年西安银行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除此次被陕西证监局处罚以外,今年4月公司就因公司治理不规范问题,被陕西证监局责令改正。
监管部门相关公告显示:“经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雎国余、廖志生截至2022年11月已连续任职满 6 年。雎国余2023年3月向你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但公司至今未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廖志生明知连续任职已超6年,仍继续任职并领取津贴,至今未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针对上述公司治理不规范问题,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独立董事廖志生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2023年12月及11月,西安银行均因信贷业务相关违规,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分别处以罚款45万元及1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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