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大皖新闻2024-10-08 21:36:52  43

大皖新闻讯10月8日,记者了解到,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等7类食品39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3批次。

安徽乐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颍上路超市销售的多彩花生(坚果和籽类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巢湖市希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制售的老醋海蜇(自制),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客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木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合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庐阳区、巢湖市、瑶海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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