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因在病友药转群中转售260元的镇痛处方药盐酸曲马多缓释片和氨酚羟考酮片,广州女子廖华(化名)遭山东滨州市阳信县警方跨省抓捕,其所涉嫌的罪名是贩卖毒品罪。经过一审、二审以及发回重审,该案最终因证据不足以检方撤诉告终。
亲人去世后,留下一些药物,该如何处理?大多数人可能都会选择丢弃,就像很多家庭都会定期清理过期药品一样。数据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小药箱,90.1%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的经历。我国每年因药品过期造成的浪费达1.5万吨。相比家庭药品浪费,通过病友药转群之类途径将多余药物转让,使之重新得到利用,原本不是坏事,本案中的廖女士大概也是这样想的,却不料惹出了刑事案件。
可能公众也跟廖女士一样疑惑:转卖260元的止痛药,难道就是贩卖毒品吗?这完全超出了一般人的朴素认知。但不知法者不免责,需强调的是,如果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的确有可能构罪。这也是为什么国家对曲马多、泰勒宁之类止疼药物实行严格管制的原因所在。越是需要医生处方才能买得到、市场上难以买到的特殊药物,越是不能轻易转让他人,这应该成为公众常识。
具体到本案,廖女士转让的只是父母去世后留下来的少量药物,药品来源清晰,不是职业性的售药行为;其对药品的认知停留在止痛药层面,只是以病友间交换药品的目的转售药品;廖女士既不知道买家是吸毒人员,也没有借此牟利的故意;收取的价格仅能填补医院购药费用,并没有从交易中实质性获利,的确不应该被认定为贩卖毒品罪。
转卖260元的止痛药,差点被判贩卖毒品罪,这样的案例也给公众提了个醒:国家管制药品绝不可随意转卖!一是没有相关卖药资质,二是也不清楚对方购药目的,不被恰当使用的特殊药品,很可能成为危害公众健康的毒品。因为每个案件具体细节不同,廖女士在经历一审二审和发回重审后,最终没有被起诉,但这不意味着此后转卖止痛药都会被如此处理,千万不可玩笑视之。
在对公众的警示之外,此案对于地方相关部门其实也应带来一些启示。药品回收机制阙如问题,应尽快得到解决。对于公众因为各种原因用不完的剩余药品,应建立起完善且可持续的药品回收机制,明确药品回收和处理的责任主体、操作规范、具体流程等。相比病友之间的药品共享私下转售,正规的药品回收机制显然更为可靠。如果药品回收机制足够健全,人们既不至于大量弃药造成药品浪费,更不至于因为处理不当引来刑事风险。
特约评论员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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