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为了拯救国家与民族,很多有志青年放弃了自己的学业或者事业,走上了抗日救国的道路。这些有志青年既有热血男儿,又有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子,比如今天我们要说的李宝光,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李宝光出生于1922年,河北完县(今顺平县)人,出生于一个没落的地主家庭。李宝光的父亲思想进步,支持女子读书,也是在父亲的支持下,李宝光自幼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她学习刻苦,读书成绩很好,稍微长大后,李宝光考入了保定女子师范学校。
也是在保定女子师范学校读书时,李宝光广泛阅读进步书籍,开始参加各种爱国运动,积极宣传抗日救国。1937年,七七事变时,李宝光恰好放暑假在家。不久后,县里成立了抗日救国自卫委员会,李宝光也被安排参加妇女抗日救国会的工作,走上了抗日救国的革命道路。
在这之后的抗日战争中,李宝光主要活跃在晋察冀边区从事妇女工作,担任了晋察冀边区抗联会的妇女部部长等职务。期间,李宝光积极宣传我党的抗日思想,充分发动妇女支援前线,在极端困难的环境下,她坚持我党既独立自主又联合抗日的统一战线政策,与敌人进行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促进了抗日战争的胜利。
抗战胜利后,李宝光继续从事妇女工作,陆续担任了晋察冀边区民主妇联主任、开封市民主妇联筹委会主任以及中原区妇联筹委会主任等职务。任职期间,李宝光一方面积极发动农村妇女支持土地改革、剿匪反霸等工作;另一方面,她还积极动员城市妇女参加生产运动,支援革命,为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大量后勤支援,促进了革命的胜利。
新中国成立后,李宝光留在河南,投身新中国的建设。期间,李宝光做了大量促进妇女解放的工作,为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作出了巨大的贡献。1966年,“十年特殊时期”开始,李宝光也受到了冲击,身心受到极大的迫害,不仅被暂停了工作,而且还被下放劳动。那段时期,李宝光虽然身处逆境,但她坚贞不屈,勇敢地与造反派作斗争,保持了一个党员的高风亮节。
粉碎“四人帮”后,李宝光担任了全国妇联副主席等职务,继续投身改革开放时期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1981年4月13日,经过中央批准,59岁的李宝光担任了河南省委书记。需要说明的是,当时设有第一书记,李宝光担任的河南省委书记,更类似于今天的河南省委副书记。
担任河南省委书记期间,李宝光积极推进河南的改革开放工作,她团结干部,坚定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地方经济,为河南的改革开放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1983年,李宝光退居二线,此后她又担任了河南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继续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建言献策。2004年,李宝光离职休养,2023年,李宝光因病去世,享年101岁。
值得一提的是,李宝光的丈夫名叫刘杰,也是一位老革命家。新中国成立后,刘杰担任了第二机械工业部部长、河南省委第一书记(相当于今天的河南省委书记)等职务,于2018年因病去世,享年10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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