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9月29日,安庆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出具虚假检测数据,安徽省宜洁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4万元。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2024年3月29日开展了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并于2024年4月13日出具了比对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JJC24DT0577)。报告及原始记录显示数据对编号1湿度参比方法测定值41.2%,数据对编号2湿度参比方法测定值41.4%,数据对编号3湿度参比方法测定值41.1%。
对比公司出具的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2023年四季度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JJC23DT1894),显示数据对编号1湿度参比方法测定值8.09%,数据对编号2湿度参比方法测定值7.56%,数据对编号3湿度参比方法测定值7.93%,两份报告显示烟气湿度测定值差距较大。
经调查,2024年3月29日你公司现场采样员开展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时,实际未开展烟气湿度监测,直接在设备中输入了湿度数据。
以上事实有8项证据证明。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
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中“表18-2裁量计算,经集体讨论会议审议,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业整顿;
2、罚款人民币拾肆万元整(¥1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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