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被处以7000多万巨额罚款后,蚂蚁基金今年再度收到监管罚单。对此,蚂蚁基金表示积极配合监管要求,已完成公告中的相关整改事项。
浙江监管局最新披露,决定对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应严格对照基金销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于该监管措施下发之日起9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处罚公告显示,蚂蚁基金存在两大违规问题:一是推出余额宝服务升级未充分揭示业务规则;二是曾经参与的基金专属福利券活动不合规。
有知情人士透露,基金专属福利券是蚂蚁基金2020年的历史活动,实际上该活动早已下线。而余额宝的整改主要为引导基金更换的规则提示不充分,当前也已充分增强了相关提示。据了解,目前余额宝已接入45只货币基金,投资者可以自行选择、切换收益更高的产品。
有公募人士称,蚂蚁基金发红包、送券等专属福利活动确实早就没有了,最初也主要面向个人客户,拉拢人气。
同样出于浙江监管局之后,早在2018年3月,蚂蚁基金已被查出旗下“财富号红包活动”存在以送现金红包方式销售基金的行为。由此,该局也决定对蚂蚁基金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公司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对违规销售行为的认识,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切实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蚂蚁基金去年已遭巨额罚单
就在去年,蚂蚁基金遭遇巨额罚单一事引起业内诸多关注。
据去年7月7日罚单披露,浙江监管局决定对蚂蚁基金及总经理林思思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368万元、15万元罚款。
经查明,蚂蚁基金销售存在两大违法事实:一是违反代销基金产品准入、宣传、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二是违反基金销售机构人员管理、内部控制有关规定。该局指出,前述违法行为反映出公司在开展基金销售业务过程中,未能恪尽职守,未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违反了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总经理,林思思对公司开展基金销售业务负有管理责任,是前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主管人员。
同一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要闻,指出针对蚂蚁集团及旗下机构过往年度在公司治理、金融消费者保护、参与银行保险机构业务活动、从事支付结算业务、履行反洗钱义务和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决定对蚂蚁集团及旗下机构处以罚款(含没收违法所得)71.23亿元,并要求蚂蚁集团关停违规开展的“相互宝”业务,并依法补偿消费者利益。
9月13日,中基协披露了2024年上半年度基金销售机构公募基金销售保有规模百强榜单。与此前不同,这次榜单新增披露了“股票型指数基金”维度,原有的“股票+混合”基金也调整为“权益类基金”。数据整体的统计维度从季度调整为半年度。
从排名情况来看,蚂蚁基金在权益基金、非货基金、股票指数型基金中均位列第一,从股票指数型基金保有规模排名来看,蚂蚁的保有规模相当于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天天基金等3家排名第二至第四机构的合计值。
蚂蚁基金今年上半年权益基金销售保有规模达到6920亿元。据悉,蚂蚁基金成为此次代销榜首,正是获益于指数基金规模的稳定增长。近两年,蚂蚁主动权益基金保有规模有下滑,但仍维持较稳定水平,加上指数基金销售规模的提升,平台整体基金销售规模也保持增长。与去年四季度的股票+混合基金保有规模相比,蚂蚁基金上半年权益基金保有规模增加2328亿元。
随着统计口径从“股票+混合基金”收窄至“权益基金”,再加上上半年权益市场调整,超过九成机构的数据环比下滑,但蚂蚁基金的权益基金销售保有出现逆势增长。
近年来遭多位个人客户投诉
由证监会披露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可知,近年来,有多位个人客户向监管投诉蚂蚁基金,但多数遭到证监会驳回复议申请。
据证监会2019年3月披露,2018年8月,浙江监管局收到李震举报蚂蚁基金、网商银行违规销售基金的材料。具体指出,1)蚂蚁基金关于客户在申购非余额宝类基金时,必须将余额宝作为交易资金渠道的规定,属于搭售余额宝的行为,违反关于“严禁实施歧视性、排他性、绑定性销售安排”的规定;2)通过蚂蚁基金购买非余额宝类基金时,付款方式只能为余额宝或银行卡,支付宝账户余额不支持付款;3)购买余额宝有时间、份额的限制,“用支付宝账户余额转入余额宝无额度限制”的宣传不实。
针对李震举报事项,浙江监管局对蚂蚁基金进行了现场检查,约谈相关负责人员,出具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要求蚂蚁基金、网商银行开展自查,提交自查报告、《委托协议》等材料。
根据核查情况,浙江监管局于2018年10月11日向李震作出举报答复。证监会认为该局回复并无不当,其他举报问题不属于该案复议审理范围。
据2020年7月公告披露,2019年12月30日,晏景中向浙江监管局举报,蚂蚁基金未告知其赎回相关基金时需要收取手续费,导致他在赎回基金时被扣取129.11元的手续费。晏景中认为,蚂蚁基金存在以误导性的信息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请求浙江监管局组织蚂蚁基金与其调解,如调解不成则依据其举报内容对蚂蚁基金作出处罚。但该局认为,晏景中举报事项不符合举报受理条件,相关民事争议应当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就不予受理晏景中举报事项的处理结果,该局连续2次致电晏景中但未接通,之后以短信方式向晏景中作了答复。
证监会认为,晏景中相关异议缺乏依据,并认为浙江监管局的处理并无不当,最终驳回晏景中的复议申请。
据2023年5月公告披露,2022年12月16日,证监会收到申涛来信,反映蚂蚁基金虚假宣传,基金公司不兑现承诺,基金经理经验不足等事项。此次来信内容无具体诉求,也未提出明确的举报投诉对象,且与申涛的前次来信内容大意相同。2021年7月13日,因申涛在前次来信中附上了在蚂蚁基金购买公募基金的截图,证监会转浙江证监局办理,但浙江证监局依据有关规定对来信不予登记,予以存档。
证监会驳回申涛复议申请,认为信访人再次通过信访渠道,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同一诉求的,各级机关、单位不再重复处理。申涛请求严肃处理基金公司、基金销售公司并赔偿其损失等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本文源自: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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