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出萝卜带出泥: 王建林麻烦大了! 内幕交易作祟?

虔诚义工2024-03-24 18:35:47  89

天津证监局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将一位名叫王建林的女性股民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然而,这起看似普通的证券违规案件,却因其背后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经查,王建林控制使用其本人、彭某忠、彭某婷、彭某翔、胡某芝、方某芳、蔡某芬、阮某虹等8人名下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交易“滨海能源”,交易由王建林本人下单操作或指示他人代为下单操作,交易资金大部分来源于王建林本人及家庭资金。

王建林控制使用账户组于2022年12月9日合计持有滨海能源比例首次达到滨海能源总股本的5%,为5.2%;此后继续交易,于2023年3月31日合计持股首次降至4.99%;期间最高持股比例达8.61%。2023年5月9日合计持股比例第二次达到滨海能源总股本的5%,为5.03%;此后继续交易,至2023年9月6日合计持股比例为10.96%;期间最高持股比例达11.09%。

天津证监局认为,王建林在持有滨海能源比例达到总股本的5%、达到5%后每增加和减少5%、以及达到5%后每增加和减少1%时,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和披露其持股信息变动情况,未报告和披露其控制和使用的其他股东账户交易滨海能源的事实。

此外,王建林在持股信息变动事实发生后的限制期内未停止交易滨海能源,在限制期内共卖出滨海能源2058.624万股,卖出成交金额29450.490896万元,获利176.725214万元(扣除税费后)。

为此,天津证监局对王建林合并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176.725214万元违法所得,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对于这样的处罚,王建林申辩违法是由于不熟悉股票市场交易规则所致,且目前滨海能源浮亏巨大,家庭负债严重,生活困难,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此,天津证监局认为,法律适用正确,已充分考虑当事人配合程度、生活状况等,量罚并无不妥。

此外,天津证监局还表示,一方面,王建林作为证券投资者应自觉遵守各项交易规则,不知晓法律、不熟悉规则不是豁免法律责任的理由。经查,违法行为发生期间,上市公司工作人员曾多次询问王建林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多次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告知当事人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且上市公司工作人员当时并不知悉王建林控制使用他人账户进行交易的情况。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王建林存在被误导的情形。另一方面,王建林控制并使用包括其本人在内共计8人11个账户交易滨海能源,存在违法行为被发现后转移资金至非近亲属账户继续交易的情形,其本人在调查中亦承认使用他人账户是为规避持股5%以上股东的交易限制,足以证明其违法动机。

滨海能源2023年年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王建林仍直接持有4.87%的股份,为第三大股东,其一致行动人方雪芳、蔡玉芬、阮长虹分别还持有3.92%、1.18%和0.99%的股份。由此计算,合计持有的股份比例仍高达10.96%。

2024年3月22日,滨海能源跌3.27%,报8.88元/股,总市值约19.73亿元。以此计算,王建林持股市值仍高达2.16亿元。

然而,笔者觉得,问题的重点可能并不是股比例。

十分令人费解的是,这位声称生活困难、不熟悉股票市场交易规则的美女,却敢于投资数亿元于一支股票。这不禁让人怀疑,王建林背后是否还有不为人知的内幕交易在作祟。

拔出萝卜带出泥!这起案件可能并非仅仅关乎王建林个人的违规问题。它也许更深层次地揭示了证券市场监管的不足和内幕交易的可能性。在这个充满诱惑和风险的市场中,一些人可能利用内幕信息或不当手段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钱诚益彰,千顺万顺!王建林没有严守“钱诚益彰”理念,诚信投资、合法获利,所以她的投资行为,不可能“千顺万顺”,而是一路波折,最终陷入了违法的泥潭。

因此,笔者呼吁监管部门加强对于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同时,也应该加强对于投资者的教育和引导,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证券市场环境。

对于王建林而言,她应该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并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希望她能够从中吸取教训,以更加谨慎和理性的态度面对未来的投资生涯。毕竟,钱诚益彰,千顺万顺!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12736.html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