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2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黄金一号”案受损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公告(二)》,对涉案资金清退及清退方式等事项进行了公告。
公告显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石明旭等5人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以下简称“黄金一号”案)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信息查询等工作。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第二轮清退。
“黄金一号”案是个什么案子?时间回到2018年1月,当时杭州滨江警方破获一起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石某自2016年下半年起先后成立了一家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和一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的业务是——在线上平台销售一种名为“黄金一号冰川水”的产品。
在广告中,这种“冰川水”被誉为“体内净化养生水”,号称产自新疆,具有防癌抗癌等神奇功效,一箱标价2800元,网站上承诺,客户购买后可分期获得“返利”,公司将分40天返还共4000元。购买数量越多,返利也越丰厚,客户拿到返利后,又以口口相传等方式,将自己的亲戚、朋友介绍过来。
客户每介绍一个新人,可获得对方投资金额3%-10%不等的积分提成,积分可以1比1的比例兑换成现金;发展下线3000人以上的,任“三级经理”职位,年底可获得公司股权分成奖励。
当时据民警统计,该网站平台成立不到一年,已发展注册会员18万余人,实际投资人数16.5万余人,充值总金额高达45亿余元人民币。投资人遍布全国各地,以40至80岁的中老年人为主。
民警当时介绍,亏损的人员数量在10余万人,亏损的总金额在10亿元。究其原因还是老百姓求富心切、盲目跟风,经不起高额回报的诱惑,心存侥幸,进行冒险投资。
民警说,来报警的人里,很大一部分都是退休老人,有人被骗走了全部积蓄,在派出所里嚎啕大哭,看着让人心酸。为什么会上当?线下健康讲座、名人站台、广告包装,骗局的迷惑性越来越强,难辨真假。说来说去还是一句老话:天上不会掉馅饼,很多馅饼其实是陷阱。
2018年元旦期间,石某以及其他三位公司实际操纵人被全部抓获。
2022年1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一轮清退公告,清退资金总额为2.17亿元。
根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第二轮清退公告,此次的清退对象为经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黄金一号”案受损集资参与人,清退金额达到了人民币50004317.56元。
公告显示,根据清退金额除以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
清退时间自2024年9月20日开始。
本次清退为线上组织,法院会通过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办理资金清退业务。受损集资参与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
提醒:
1.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2.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资金清退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线电话(0571-87393350),或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咨询。
编辑|卢祥勇杜恒峰
校对|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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