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发布。实施意见提出,推动民营经济相关立法,全面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
实施意见要求,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政策机制。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制定主业管理制度,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推动国有企业成为创新发展的生力军。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
实施意见同时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民营经济相关立法,全面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发挥融资对接支持机制作用,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完善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编辑/刘茜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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