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完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 构建健康的信息网络生态环境

新黄河2024-09-14 15:01:42  68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或合成文字、图像、音乐、视频、3D等数字内容成为网络空间内容的主要生产方式,不断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甚至社会变革注入强大动力。然而,伴随内容生成合成门槛的不断降低,新技术的滥用也对网络空间治理提出了更大挑战。当前,中美欧等均探索将内容披露和标识义务入法,国内外多家互联网公司也逐步推进标识嵌入和管理举措,内容标识已然成为全球打击虚假有害信息的通行做法。为顺应这一实践趋势和产业需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适时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下称《办法》)及配套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下称《标识方法》),全方位、多层次地规范人工智能内容标识要求和方法,迈出了完善我国人工智能治理制度的重要一步。

一、问题导向,破解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新需求新风险

立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办法》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系统性、创新性制度设计,全面回应了对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的要求。

三是进一步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监管问责体系。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涉及多种类型的主体,清晰界定各主体义务更有利于压实主体责任,便利技术检测实施,进而落实精准问责。《办法》不仅界定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基本概念,更针对服务提供者、传播平台、应用服务分发平台和用户分别规定了具体标识要求,为各相关主体落实合规指明了方向。由此,《办法》在现行责任制度作出补充,充分细化了《规定》提出的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行为规范,为促进新技术新应用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有益范例。

二、明确要求,促进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精细化治理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不仅包括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多种表现形式,更在“元宇宙”等交互式、沉浸式场景中提供了更多实现方案。《标识方法》对于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进行了全方位覆盖,并且进一步明确了《办法》要求和具体操作指引。

一是区分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规范要求。为满足当前可感知和不可感知的两类标识方法需要,《标识方法》清晰阐述了各自的关键要素要求,对于显式标识主要围绕文字要素、位置、字型、颜色、音频节奏、视频像素和交互提示等提出要求,对于元数据和内容隐式标识提出生成合成标签要素、服务提供者要素和内容编号要素等关键指引。

二是列举显式标识典型应用场景。《标识方法》通过列举式的方式对于显式标识的应用场景做出了进一步细化,在《规定》中提到的五类显著标识应用场景之外加以补充,包括文生图片等图片内容生成服务;音乐等音频内容生成服务;文生视频、图生视频等视频内容生成服务。新列举的三类典型应用场景属于2022年后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型生成合成内容形式,尤其是ChatGPT、Sora展示出视频内容生成的强大潜能,在《标识方法》囊括此三类典型应用场景有利于针对性、前瞻性开展监管,符合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技术原理与产业需要。

三是规范元数据隐式标识格式要求。此前生成合成内容隐式标识方法在不同规模、不同技术水平的企业间应用各不相同,标识的标签信息也未有一致,这就导致识别隐式标识对于监管主体和内容平台而言面临挑战。《标识方法》为解决这一问题,对于隐式标识扩展字段关键词和应包括的标签、编号、预留字段的值等添加了具体说明,为行业统一、稳定、持续落实隐式标识要求提供了有效措施。

四是展示显式和隐式标识各要求对应示例。《标识方法》以图片示例的形式对于各类显式和隐式标识要求进行了展示,有助于企业直观了解标准要求,避免因文字表述引发的模糊和歧义,从而推动行业协同落实,提升治理效能。

三、守正创新,兼顾内容生成合成服务管理与技术创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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