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将船停在草街船闸下引航道水域,觉得无伤大雅,也不听从草街船闸人员指挥。9月12日,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二大队发布消息,该船舶被罚款200元。
9月10日上午,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辖区水域过程中,发现一艘船舶停于草街船闸下引航道水域,于是立即派出巡逻艇前去现场查看。
经调查问询得知,“津洲22”船长李某因着急过闸,凭个人经验认为停在闸口无伤大雅,也不听从草街船闸人员指挥。
执法人员告知他这种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和触犯的法规。经过近1小时的沟通,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接受了处罚。考虑到首次违法,且未造成较大危害,执法人员对李某处以2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
“开展通航建筑物执法工作以来,我们发现大多数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较弱,意识不到侵占航道、抢档过闸的危害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港航海事支队二大队队员蒋越峰表示,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充分运用说理式执法的方法,做到以情动人、以法服人,耐心细致与当事人做好思想工作。同时执法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理解法律法规的内涵,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维护航道安全畅通。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加之目前正值高温汛期,执法人员也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嘉陵江水上交通安全有序。港航海事支队提醒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过往船舶需加强船舶维护保养,确保船舶随时处于适航状态;二是在航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船舶航行规定,船员要在岗在状态,加强瞭望;三是通过通航建筑物时要服从指挥调度,严格按通行方案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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