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告!

辽沈晚报2024-09-12 08:51:00  8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规定,为教育人民勿忘国耻、振兴中华,警醒世人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我市定于9月18日9时18分秋季防空警报试鸣。试鸣信号为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3分钟)。届时,在规定区域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一律停驶鸣笛。警报信号停止后,车辆恢复正常行驶。

特此公告。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规定停驶鸣笛的街路及区域:

9条路:崇山西路、崇山中路、崇山东路、北站路、市府大路、北顺城路、岐山路、昆山路、哈尔滨路。

18条街:黄河南大街、南京北街、南京南街、风雨坛街、西顺城街、小北关街、望花南街、黑龙江街、北陵大街、青年北大街、友好街、惠工街、三经街、三好街、和平北大街、广宜街、嫩江街、松花江街。

区域:黄河大街、南京北街以东,崇山路以南,小北关街、广宜街以西,市府大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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