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至2022年存货存在问题,19至20年收入确认不准确,还虚增收入利润,应收账款也存在不实情况。更甚者,财务资助、担保、共同投资信息均未及时公开披露!
根据《证券法》及民事赔偿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律师刘彦梅特别提醒:符合条件的股民(2020年4月23日至2023年12月11日买入,12月12日后卖出或持有者),你们的权益需捍卫!但请注意,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守护投资安全,从了解真相开始!投资者们,请擦亮双眼,让每一分投资都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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