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严艺文
9月9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征求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行业服务规范意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在驾驶员候客时的规范中,增加了开启车辆“三牌”显示屏等内容。
通告提到,《广州市公交行业服务规范》(穗交运规字〔2019〕15号文印发)将于2025年1月6日有效期满。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根据相关规定和条例,结合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行业实际情况,对文件名称及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行业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驾驶员出车前、候客时、行车时的规范,并提出营运车辆整洁规范、教育和责任管理。在驾驶员候客时的规范中,相较于现行《广州市公交行业服务规范》,在总站候客时增加了“开启车辆车头、车尾及车身中间线路牌(简称‘三牌’)显示屏,规范摆放‘此车先开’标志牌,按规定使用车辆空调设施和换气设施”。
驾驶员行车时的规范中提出,应服从调度,按照核准的线路、走向、班次等营运;服从客运交通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征求意见稿特别增加了“行驶途中严格根据调度任务停靠线路站点”,将“行驶途中不得擅自越站甩客”修改为“行驶途中不得擅自滞站揽客”的内容。
驾驶员行车时可能遇到的情况,征求意见稿也予以规范。其中提出,在车辆营运途中因故障不能继续营运时,驾驶员应当向乘客耐心解释、说明情况,安排车上乘客转乘本线后续车辆。后续车辆的驾驶员应当积极协助转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载转乘乘客。与现行规范不同,该条取消了此前的“向车上乘客派发乘车票据,安排车上乘客凭乘车票据转乘本线后续车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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