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十年过渡期到2024年9月30日就将结束,按照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十年过渡期是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到2024年9月30日结束。在十年过渡期退休的人员被称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
在十年过渡期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养老金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高于新办法计算的,按照老办法计算的结果执行,按照老办法确定的养老金就是本人正式的养老金。
如果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计算的,就要按照新办法计算的结果执行,但新办法高出老办法计算的部分,并不是全部发放,而是按照十年过渡期的比例计发。比如2014年10月到2015年12月退休的人,计发比例是10%;206年退休的人计发比例是20%,以此类推,到2024年1月到9月30日退休的人,计发比例为100%。
现在已经是2024年9月初了,距离9月30日已经很近,虽然现在已经是9月份,在9月30日之前退休的人,养老金还是要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虽然新办法高出老办法的部分是按照100%计发,但养老金计算办法还是不会改变。
从2024年10月1日开始,凡是在202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养老金不再和老办法进行对比,完全是按照新办法计算。9月30日和10月1日退休的人,前后退休时间只差一天,但养老金计算办法是不同的。虽然计算办法不同,但对于相同条件的人,养老金几乎没有差别。
但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退休的人,由于部分地方养老金计算办法没有完全理顺,在退休时拿到的还是按照老办法预发的养老金,只有新办法计算办法完全理顺,通过和老办法对比以后,才能确定正式的养老金。
即使养老金已经理顺的地方,在2024年9月退休的人,即养老金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但退休后拿到的养老金可能还是预发的养老金。预发的养老金有的地方拿到的是老办法计算预发的养老金,有的地方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后预发的养老金。
只拿到老办法预发的养老金,在社保部门发放的养老金计算通知单中,新办法计算一栏是空白,或者是没有老办法计算的数据;在养老金已经理顺的地方,养老金计算通知单中虽然有新办法计算的数据,但这个数据也是不完全准确的,主要是养老金是按2023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计算的。
养老金计发基数是指上年度城镇全部就业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如2023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是2022年的城镇全部就业单位的职工月平均工资,2024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是2023年城镇全部就业单位的职工月平均工资。
到目前为止,全国绝大多数省、直辖市和自治区,都还没有公布2023年的城镇全部就业单位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也就是说,2024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全国还没有一个地方公布。
养老金计发基数,在全国都是以省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公布的,多数地方全省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执行的是同一个养老金计发基数,在大多数地方全省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的是同一个养老金计发基数,少数地方计发基数是以地级市或是县为单位。
最典型的是黑龙江,基本上各个地级市或是县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不一样,湖北省武汉市和其他地方不一样,山东省菏泽市和其他地方不一样,广东省深圳、辽宁省的沈阳、大连的企业职工是单独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省都是一样的。
由于2024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还没有公布,即使是在养老金计算办法已经理顺的地方,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也是按照2023年养老金计发基数计算的,待2024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以后,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需要按照2024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计算,并和老办法对比以后,确定的养老金才是本人首次正式领取的养老金。
综上所述,在2024年9月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作人员,在养老金计算办法没有理顺的地方,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是按照老办法计算并预发的养老金;在养老金计算办法已经理顺的地方,由于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是按照2023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计算,拿到的还是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的后预发养老金。只有2024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以后,按照2024年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核算后的养老金才是正式的养老金,要从领取养老金的当月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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