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为什么占 GDP 比重这么低?

佛山商业十三亿2024-09-07 19:32:08  86

居民收入占GDP比重较低的真正根源是:国有经济占 GDP 比重接近40%,但是其在向居民部门二次分配方面几近失效。

在刺激消费的呼声背景下,理性的声音认为,消费并不用刺激,核心在于居民口袋要有钱。但是就如何提高居民收入,或者分析居民收入与 GDP 占比畸形过低的原因方面,几乎没有专家说到真正的痛点和核心原因!

据统计,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加拿大等国的居民收入占比都在60%以上,即使是印度也达到了60%以上,2020年甚至达到了76.9%。

而中国居民收入与 GDP占比,居然只有38%,处于全球最低之列!

所有的分析都没有找到占比如此之低的真正根源:国有经济占 GDP 比重接近40%,但是其在向居民部门二次分配方面几近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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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企业部门在影响居民部门收入方面主要有四条路径。

1、直接税收(通过财政二次分配)

23 年是 5.87 万亿,占比 35% 左右。

2、国有企业雇员工资性收入(直接分配)

加上城镇集体企业,一共 3285 万人,假设按 22 年的国有企业平均工资 12.4 万/年计算,则综合为 4.07 万亿元左右。

3、国有利润上缴(通过财政二次分配)

(1) 金融类国企利润上缴(一般公共预算)

23 年上缴估算为 3500 亿元(下表中要减去央行上缴的 3000 亿元),上缴比例约为 25%-30%。

备注:(金融央企2015-2016年利润上缴比例约为18%,即1.3万亿左右归母净利润中约2400亿元上缴财政;2019年该比例上升至24.6%,20/21 两年疫情金融国企暂停利润上缴,22 年一次性补缴 5500 亿元左右。)

(2)非金融类国企利润上缴(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实际纯上缴比例平均值不到 9.3%,即 23 年纯利润上缴金额不足 3400 亿元。

备注:21 年 5584 亿元,23 年 6744 亿元,14-22年以来8年上缴比例平均值为18.6%。但有超 50% 的上缴利润,通过各种补贴和补充资本金等方式,返还到国有企业。

4、国有企业经营性支出(去除人力支出)和再投资项目,通过民营部门的参与,二次分配进入到居民部门。

有效的传导路径:

(1) 国企经营性支出和新设项目→民企参与和多次转包→居民收入

(2) 国企经营性支出和新设项目→其他国企参与转包→民企多次转分包→居民收入

低效的传导路径:

(3)国企经营性支出和新设项目→其他国企承包或转包→留存利润(扣除税和上缴利润)→资产负债表膨胀→次年经营性支出和新设项目(年年往复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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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有企业利润净上缴比例极低、经营性支出和新设项目向居民部门传导路径严重不足!

1、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偏低,净上缴财政和社保的比例更低到离谱!

(1)砍完一刀又一刀:利润上缴总额调出到财政预算社保的比例过低。

14-22年以来非金融国企8年上缴比例平均值为18.6%。其中有 50% 以上的上缴利润,通过增加资本金、补贴、税收返还等方式重新返回到国有企业。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企业利润上缴+股利股息+产权转让+清算+其他收入)

(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出=补充财政收入)

也就是说国有企业利润真实净上缴财政+补充社保支出的比例在过去远低于 9%,21 年才接近 9%。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则为216784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资金占一半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仅有约1.6%,即使算上中央金融企业,该比重也不足 4%。

(2)远低于国外国有企业的利润净上缴比例。

而国外如美国国企采取自愿的办法上缴30-50%的税后利润用于政府开支,法国国企把税后利润的50%上缴给政府,新加坡国企红利上缴国家比例在35%-70%,盈利较好的上缴比例可达80%-90%;意大利国企红利上缴国家比例为65% ,北欧国家国有企业分红比例最高可达75% 。

(3)2024 年有所提高,但仍然很低,提升幅度有限。

今年初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要求提高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各省根据这份文件细则纷纷将比例提高到国企归母净利润的 20-30%,但是实际通过各种形式返还的比例不少地市达到 70% 以上。

假设今年根据国务院部署执行较好的情况下,全国国有企业利润净上缴比例(即真正给到财政和社保的钱)大致在 10-15%。

(4)多层嵌套算法,也是造成实际上缴比例极低的原因之一。

以中国电信为例,2021年上市公司主体归母净利润为259.52亿元,现金分红131.97亿元(含税),最终有16.7亿元利润通过集团公司上缴财政。地方国企利润上缴由地方财政部门决定,一般参照中央,各地区有所差别。

2、 国企经营性支出和新设项目向居民部门传导路径严重不足,本质上是国有经济存在一定的国有企业业务在国有企业之间内循环的现象,溢出效应较低。

(1)民企在国有企业的项目和服务招投标中直接中标比例偏低,这个原因有很多,隐性门槛不少。

(2)民企在承接转包业务时,利润大头被中标国企吃大头。

3、占比全国 GDP 40% 的国有经济,在生产、分配、收入、消费循环中失灵,造就飞速膨胀的资产负债表!

当利润上缴比例极低、国有企业业务在国有企业之间内循环的时候,国企对居民部门收入的传导作用相较于其占 GDP 40% 的比重来看,作用微乎其微。

另外造就的就是飞速膨胀的国企资产负债表,钱几乎都在国企资产负债表里内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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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居民收入如何提高?

1、分档提高国有企业利润上缴财政比例,总体净上缴财政比例应该逐步达到 50% 比例。

如果以2023 年国企归母净利润3.6 万亿元作为基数。(其实这里统计口径是含了亏损国企,如果去掉亏损国企,需要归母净利润上缴的分母应该在 5 万亿左右,所以前述比例其实还要更低)

假设未来国企利润上缴比例提高到5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往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比例提高到 90%,意味着每年能有 2.25 万亿资金用于补充一般公共预算财力。

2、加大竞争性领域长期亏损国有企业出清力度(或通过重组合并等方式盘活),提高国有企业整体 ROE 水平(现在都没国债收益高了)。

3、加大国有企业经营考核,和审计。左手抓盈利能力、右手抓隐藏利润。

4、资本金补充应该以存量国企为主,除特殊情况,不再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支出!

5、国有企业如何在日常经营支出和新设项目中,更好更公平的让私营部门参与进来,这就是个更大的题目了!

欣慰的是本届三中全会《决定》文件已经给出了很好的改革举措,后续看具体落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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