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12时起 海口市分批启动“六停”措施

央广网2024-09-04 23:20:30  68

央广网海口9月4日消息(记者 付美斌)9月4日晚,海口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发布公告,根据最新气象预报,今年第11号强台风“摩羯”将于9月6日在海南琼海到广东电白一带沿海登陆,预计将对全市造成严重影响,将出现15级以上大风,并伴有特大暴雨和风暴潮。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自9月5日12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分批启动“停课、停工、停运、停航、停园、停业”措施。具体如下:

一、9月5日12时起,全市除承担民生保障类(供水、供电、燃气、通信、医疗等)、生活服务类(提供生活必需用品的商超、农贸市场等)单位和个人外,一律执行“六停”措施,取消各类聚集性活动。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全部开放供群众避风避险。

二、9月5日12时起,全市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培训机构停止线下教学、线下培训和野外教学活动,妥善安置转移相关人员。

三、9月5日12时起,全市旅游景区(点)、乡村民宿、公园、户外游乐场所等全部关闭停业。各旅行社停止一切旅游相关业务。水上旅游相关企业停止水上营业项目。禁止市民游客冒险到沿海沿江濒水等不安全地带顶风涉险。

四、9月5日18时起,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停工,所有施工作业相关人员全部停止作业。全市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生产企业外,全部停工停产。除农贸市场、商超外,网吧、酒吧、商业步行街、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夜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止运营。

五、9月5日20时起,全市农贸市场、商超全部停止营业。

六、9月5日22时起,全市出租车、网约车、公交和客运全部停运。对世纪大桥、江东过江隧道等桥梁隧道,根据台风情况适时实施交通管制,除应急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上路。全市通航水域内禁止船舶航行和作业(海警、海事执法艇、抢险救灾船舶及经批准船舶除外),各类船舶要停放安全水域避风,撤离船上所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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