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圣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潘先文送达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其出具的《刑事裁定书》。根据重庆市第一人民法院此前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潘先文犯操纵证券市场罪、擅自发行股票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罚金100万元。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就上述案件进行了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潘先文目前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管的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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