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27日电因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未谨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职责,杭州亦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亦鼎股权)及公司实控人等被警示。
浙江证监局网站27日公布的监管信息显示,经查,亦鼎股权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未谨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职责,存在以下行为:
一、买卖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股权代持以及出售高管资质;
二、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虚假信息;
三、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存在冲突或无关的其他业务;
四、未配合监管部门履行职权。
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二条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亦鼎股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浙江证监局指出,于海涛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宋子亮作为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又是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以及高管资质的出售方,股权代持和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虚假信息的知情方,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责任,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于海涛、宋子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中新经纬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发现,亦鼎股权被列入已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注销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注销类型为主动注销。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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