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广州8月26日消息(记者罗世伟 见习记者郑少纯)8月26日上午9时,新一轮广东文旅消费季惠民补贴券“开抢”。央广网记者准时进入抢券页面,尝试领取各个面额的补贴券,刷了大概一分钟后,页面提示“活动名额已领完”。社交平台上,不少市民均表示“难抢”。而与“一券难求”形成对比的是,开抢大约30分钟后,某二手交易平台上已经“上新”了本轮补贴券的出售信息。
为进一步释放暑期文旅消费潜力,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在今年7月至9月开展新一轮广东文旅消费季惠民补贴活动,分多轮向公众发放总计800万元的文旅消费惠民补贴券。此前,已于7月31日和8月19日发放过两轮。值得注意的是,自首轮发放以来,社交平台和二手交易平台上出现了不少转卖补贴券的信息。
有人“抢不到”,有人“打折卖”
“为了这点券,我特意调了闹钟,到点立刻点进去,显示都被抢光。”首轮惠民补贴券发放时,一些市民便通过社交平台感慨“难抢”。与此形成对比的是,自首轮补贴券开始发放至今,二手平台上持续有人转卖补贴券,社交平台上亦有人在分享抢到券的同时,发出转卖信息,而在售卖信息下方,仍有不少网友“询价”“收券”。
8月23日,央广网记者以“广东文旅消费券”为关键词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进行检索,显示出74条检索结果,而8月26日最新一轮补贴券发放后,检索结果变成了105条。其中,不乏有“打包”出售各种面额补贴券的,例如,某个转卖链接里,“999-200”“499-100”“199-40”三张券被挂出了200元的价格。也就是说,总面额为340元的消费券,被以200元的价格出售,相当于打了近6折。
“买家”需借助“卖家”付款码方能完成消费
“广东文旅”公众号显示,每轮发放五类优惠券,分别为999-200、499-100、199-40、99-20、49-10。使用方法里提及“用户在参与活动商户购买指定商品消费结账时,请先告知收银员使用广东文旅消费季惠民补贴券,出示微信APP生成的‘付款码’”。这一规则下,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在使用补贴券时,会直接从补贴券所在账户划扣消费额。也就是说,通过转卖渠道购得补贴券的用户,需要借助出售者的付款码,才能完成消费。
央广网记者询问了某一卖家,确认了这一规则。即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出示卖家的付款码,扣款完成后,消费者再把实际消费金额转给卖家。值得一提的是,或许是为了应对这一使用规则带给“卖家”的风险,有一些“卖家”在出售补贴券的同时,提出可以线下“面交”配合使用。
律师意见:若通过插件或“黑科技”抢券并出售,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
在补贴券的使用说明页面,明确指出“同一用户同一档次仅可领取、核销一张补贴券,补贴券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售卖”。央广网记者拨打官方留下的活动咨询电话,反映了网络上的补贴券转卖情况,相关客服人员表示,会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建议市民通过正规渠道抢券使用。
在明确规定不可售卖的情况下,转卖政府部门发放的补贴券,是否违法?此类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有何风险?央广网记者采访了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毛鹏律师。
“如果是某些人或机构通过插件或‘黑科技’有组织有计划地抢补贴券并私下出售,则该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要视情节轻重以及抢券的数量、转卖的金额等,承担行政甚至刑事责任。”毛鹏律师说道。
此外,从上述使用规则上看,“买家”需借助“卖家”的付款码进行消费,之后再由“买家”转账给“卖家”。这样的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分别存在什么风险?
毛鹏律师指出,这种交易方式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对于买家而言,自己要购买什么物品,需要向卖家进行披露;对于卖家而言,自己用什么名义、什么联系方式抢券等信息,需要向买家进行披露,有可能导致个人信息外泄。”
此外,买卖双方还需要共同承担补贴券作废的风险。“一旦政府部门通过后台数据判令存在补贴券违规出售等情形,可能会导致补贴券作废,买家还要额外支付相关款项。”毛鹏律师提醒,“建议消费者重视个人信息保护、重视个人信誉,一旦补贴券私自出售行为被相关部门发现,购买者以及出售者的诚信记录都有可能受影响,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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