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父亲之前与富尔玛方面签订的合同。(来源:受访者)
信网8月26日讯(记者 李如艺)“当时承诺的优惠政策现在矢口否认,我已经不是第一家被起诉的了。”王先生是市北区辽阳西路富尔玛国际家居内的商户,从2023年年换了新房东后,一直按照之前的优惠政策进行管理。可今年7月起,前房东青岛富尔玛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尔玛家居”)却突然不认账,要求商户支付额外的管理费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对此,富尔玛家居的负责人巩先生表示,只承认合同约定内容,并无其他口头约定。
口头承诺优惠政策 不止一家商户被起诉
说起最近的经历,王先生真是有苦难言,自从2017年富尔玛家居开业后,王先生的商铺就已经在商场内了,“合同是每年一签,当时的所有合同都是我父亲与富尔玛签订的,按照各家商铺的面积不同,管理及租金费用也各不相同。”前几年形势不好,富尔玛家居便从2020年起,向商户承诺并实行优惠政策。据王先生介绍,优惠政策是口头承诺的,每年有4个月的优惠,相当于每季度有一个月租金费用减免。就这样,几年时间里,本就市场不景气,靠着优惠政策商户们还能勉强经营,可是2023年5月底,富尔玛家居由于经营原因突然撤场,王先生与新来的房东也已经开始履行新的合同。可是今年7月王先生却突然收到了一纸传票,“富尔玛不承认之前的优惠政策了,让我们交齐欠的租金及其他费用。”
这一情况让王先生缓不过神来,虽然优惠并没有写明在合同中,可这在商场内也是人尽皆知的事情。根据王先生提供的2023年2月份的聊天截图信网看到,在对话中富尔玛家居的财务工作人员称,在计算时王先生的租金在租金抵减后的的金额为3万余元。“我们每季度都按时交钱,会计在算账时也会帮我们自动扣除。”信网了解到,在富尔玛家居内的商户们也表示,之前确实有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但都是口头承诺的,谁也没有书面约定。“我们有这个优惠政策也不是一年了,大家都知道。”还有一位已经被起诉了的商户表示,当时富尔玛也是以与王先生相同的理由起诉自己,可是通过开庭及后续协商,自己还是多交了近2万元费用才解决此事。目前根据传票显示,富尔玛家居起诉王先生的商铺,还剩余22万余元没有结清,“现在就是翻脸不认人,当时承诺的事情全盘否认,本来生意就不好干,现在让我们商户该怎么办?”
富尔玛负责人表示只认合同 其律师称想协商处理
信网第一时间联系到富尔玛家居负责人巩先生,在信网说明来意后,对方当即表示自己已经退休,随即挂断电话。但是根据王先生向信网提供的通话录音中,信网听到,巩先生在与王先生父亲的对话中并不承认有过承诺,“我现在只认合同,合同里有的就是我承诺了的。”针对王先生一家的追问,巩先生表示还是寻找公司法务进行处理,自己目前并不处理此事。
随即,信网联系到富尔玛家居的王律师,“我们一直想和商户协商解决,他们不愿意。”王律师表示,富尔玛方面尝试过与王先生进行协商,可是对方并不接受协调处理,信网追问优惠政策一事,对方表示具体的案件细节无法透露。可是针对王律师这一说法王先生并不认可,“富尔玛从撤场到现在,从来没有联系过我们,如果可以协商难,道我们不是最愿意的了吗?”目前,信网了解到,王先生已经是第6家被起诉的商户,关于富尔玛的口头承诺优惠,虽然商户们一致认同,但都奈何没有实际证据。
律师给出相关建议
针对这一情况,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在这种情况下,商户王先生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其关于存在口头优惠约定的主张,当时在场的人能够证实口头优惠的存在,他们的证词也可以作为证据,如果王先生确实无法自行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山东德敏律师事务所孙磊在了解此事后表示,王先生应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收集相关证人证词,例如其他也享受优惠政策的商户,她们的证词证明,“及时合同上没有明确写明优惠政策,但是如果几年内一直这样履行,可以认为是一种口头约定的形式。”其次,可以寻找当时公司的会计,看其是否还在公司工作,是否愿意出庭作证,并提供出当时与会计的聊天截图,以及其他商户与财务对账时的聊天截图。孙律师表示,这也可以作为很有利的证据参与到法庭中,同时孙律师建议,有过优惠政策的商户可以集体书写一份说明书交给法官“一般法官在判决时会考虑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证据,一方面是常理,所以建议商户们联合起来向法官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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