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捡”走的电瓶车,就真是自己的吗?
近日,重庆两江新区警方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辖区翠云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电瓶车案,抓获2名盗窃嫌疑人,帮助群众找回被盗电瓶车。
案发当天,市民沈先生驾驶其电瓶车行驶在两江新区金山大道上,途经一处红绿灯时发生了意外,沈先生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交巡警立刻赶到现场,认定沈先生驾车未确保安全并违规掉头,导致事故发生,负全部责任。随后,沈先生被120送往医院接受救治,他的电瓶车放在了事发地路边。
经医院检查,沈先生身体无碍。随后沈先生离开医院回到事故现场拿车,发现放在路边的电瓶车不见了,于是立即报警。
接警后,翠云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行动。经过调查,快速锁定嫌疑人杜某、吴某,将二人抓获,追回被盗电瓶车。
经审讯,杜某、吴某交代,二人在路过事故现场时,发现路边有一辆电瓶车,顿时心生贪念。他俩在原地徘徊了10多分钟,确认周围无人后,便将该电瓶车抬上自己的三轮车,运到蚂蟥梁立交附近的天桥下。在那里,他们取走了电瓶,将电瓶车丢弃在桥下。
“本以为路边‘捡’了辆车,运了十几公里就没事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抓了。”二人对自己心存侥幸盗窃电瓶车的行为后悔不已。
经鉴定,被盗电瓶车价值5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杜某、吴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看到路边摩托车、电动车没有拔车钥匙,就萌生贪念,把车开走的行为,有些人可能认为这是白捡的,但其实已构成盗窃行为。”民警告诫大家,切莫因一时贪心触犯法律,后悔莫及。
上游新闻记者徐勤实习生王静怡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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