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撤单,中介遭“连坐”。
监管持续重申IPO不得“带病闯关”“一撤了之”,却屡屡有发行人、中介机构铤而走险。
证监会日前通报今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情况时表示,对于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坚持一查到底,并“点名”华道生物IPO等违法违规被查项目。
全面注册制之下,IPO坚持“申报即担责”,但在“入口关”越来越严的背景下,拟上市企业、中介机构“临阵脱逃”的情况屡屡出现。Choice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共有345家企业撤回IPO申请;投行撤否率方面,Wind显示,中信证券、中信建投、海通证券是年内IPO撤单数量前三券商,主动撤回家数分别为45家、33家和25家,撤否率在五成左右。
发行上市“带病闯关”,“看门人”亦难逃其责。今年以来,恒达智控、博纳精密等IPO撤单项目中,中介机构被处罚。
不仅如此,针对IPO撤否的监管力度持续升级,落实责任到人。近期,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出手规范券商投行业务。据悉,中证协要求保荐机构报送沪深北交易所各板块实施注册制以来的具体保荐撤否项目及基本信息,同时,保代个人撤否项目情况也需上报。
“对IPO撤单的‘追讨式处罚’体现了监管机构对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打击态度。”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第一财经表示,即便发行人撤回了发行上市申请,监管机构也会继续调查直至查明事实,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这体现了全面追责的原则。
点名华道生物IPO等问题项目
从严执法力度空前,证监会上半年罚没金额已超去年全年水平。
数据显示,上半年,证监会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489件,作出处罚决定230余件、同比增长约22%,惩处责任主体509人(家)次、同比增长约40%,市场禁入46人、同比增长约12%,合计罚没款金额85亿余元、超过去年全年总和。
田利辉认为,证监会上半年罚没金额超过去年全年水平,显示出监管机构从严执法的决心和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和执法力度能够提高违法违规成本,逐步达到震慑效果。
欺诈发行、发行上市“带病闯关”是证券领域违法违规被罚的“重灾区”。
证监会在此次通报中点名了四单被罚项目,被罚主体分别为华道生物、红相股份、思创医惠和恒大地产,分别涉及IPO、再融资、可转债和债券发行。
被认定欺诈发行,即便撤回IPO申请材料已近两年,华道生物也难逃处罚。
证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华道生物存在欺诈发行的违法行为,经查,该公司招股书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至2021年以虚开发票的方式虚假销售二苯砜等产品,同时伪造销售回款,导致招股书中披露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等存在虚假。
最终,华道生物及公司董事长、时任财务总监等5人被罚,合计罚没金额1150万元。
早在2021年12月,华道生物创业板上市申请获深交所受理,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至次年8月完成两轮问询。在2022年8月底被抽中现场督导后,次月,2022年9月底,华道生物“撤材料”。
证监会表示,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惩欺诈发行,坚决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
“对于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坚持一查到底。”证监会称。
IPO撤单,中介遭“连坐”
近年来,伴随全面注册制试点,资本市场严监管持续升级,剑指“带病闯关”“一查就撤”等突出问题。
在IPO之路上“临阵脱逃”、财务存疑的发行人屡屡被罚。因欺诈发行,思尔芯遭上交所“拉黑”,5年内不受理其发行上市申请。
今年2月份,因欺诈发行,证监会对思尔芯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这也成为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6月中旬,上交所出具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对思尔芯予以5年内不接受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
据披露,思尔芯通过虚构销售交易、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36.72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11.55%;虚增利润总额合计1246.17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18.48%。
早在2021年8月,思尔芯科创板IPO申请获受理,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同年9月进入已问询环节,当年年底,证监会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存在虚增收入等违法违规事项。
次年,2022年7月,思尔芯撤回发行上市申请。证监会对其涉嫌欺诈发行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和审理。
IPO撤单被追责的不只发行人,为其保驾护航的中介机构亦遭遇“连坐”。
就在一个月前,上交所7月22日披露了3张罚单,剑指恒达智控科创板IPO项目,发行人、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皆被点名。
去年9月底,恒达智控科创板IPO申请获受理,今年5月中旬因撤材料被上交所终止审核。
上市申请撤回两个月后,罚单接踵而至。经查,恒达智控在研发人员薪酬归集方面存在问题,该公司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中介机构亦难逃追责。中信建投被指履职不到位,两名保代同遭警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两名该所工作人员也被出具监管措施决定书。
IPO撤单监管层层升级
全面注册制之下,IPO撤否率成为衡量投行执业质量的关键指标。但在IPO“入口关”越来越严的背景下,拟上市企业“临阵脱逃”的情况屡屡出现。
Choice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共有345家企业撤回IPO申请。从投行撤否率来看,年内,中信证券、中信建投、海通证券是IPO撤单数量前三券商,主动撤回家数分别为45家、33家和25家。
民生证券、中金公司、国金证券年内的IPO主动撤回数量也均在20家以上。
中小券商投行业务量少、撤否率高。国盛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太平洋证券等均有1单撤回,撤否率100%。
对于IPO“临阵脱逃”的行为,监管措施持续完善。
今年3月,证监会发布实施《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强调“申报即担责”,规定在检查过程中对撤回上市申请的企业“一查到底”,撤回上市申请不影响检查工作实施,也不影响依法依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IPO撤否的追责也将落实到保代个人。近期,有消息称,保代个人撤否情况将公示。
据悉,中证协要求各保荐机构报送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各板块保荐撤否情况及基本信息,报送项目时间范围为注册制以来,于8月18日前完成历史信息报送。同时,中证协正在完善保荐代表人负面评价公示机制,将增加保荐代表人撤否项目信息。
田利辉认为,证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后,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同时处罚,有助于提高整个市场的诚信水平和规范性。
“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应对其服务的企业负有审核和监督责任。若中介机构未能履行职责,同样应受到处罚。这体现了综合惩治的原则。”他提到。
“今年针对中介机构的处罚确实比往年更为严厉,从数量和力度上都有所增加。”田利辉同时表示,监管机构加强了对中介机构的监管,特别是对于在IPO过程中未能尽到审慎核查职责的中介机构。
他认为,通过处罚,促使中介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提升整个行业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确保其履行应有的职责,提高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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