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开始,多个省份开始要求,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应具备:“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功能(下文简称“四可”功能)。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新能源研究中心新能源调度运行室主任张金平提出,为促进新能源消纳提升,就要提升分布式光伏“四可”能力,即“可观可测可调可控”。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江苏、陕西、江西、河南、安徽、山东等多个省份,对分布式光伏均有“四可”功能的要求。可以预期,“四可”功能,将成为分布式光伏技术发展的新趋势。具体政策规定如下:
丨江苏省
8月12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的通知》,未来将重点提升电网综合承载能力,到2025年分布式光伏接网能力将扩容至50GW以上,到2030年将不低于80GW。
对比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发生很大变化。
从要求:分布式光伏项目原则上应具备“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功能,在线参与电力系统调节。新建项目满足上述要求的同时,存量项目也需通过技术改造满足相关要求,不能改造的则通过配置新型储能等调峰能力的方式,公平承担电网调峰责任。2025年6月底前仍未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分布式光伏将纳入电网辅助服务分摊范围。
变更为:电网企业要全面提升配电网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能力,着力构建智慧化调度系统,提高电网对高比例新能源的调控能力,合理安排包括分布式光伏在内的各类资源公平调用和参与系统调节。电网企业要发挥牵头组织作用,与分布式光伏项目业主加强工作协同,已满足接入系统技术要求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不纳入电网辅助服务分摊范围。
丨陕西省
7月16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文件指出,新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应具备“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功能,不具备该功能的存量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由电网企业进行功能改造,改造时电网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项目业主应全力配合电网企业开展改造工作,在影响电网安全稳定时,调度机构可对项目采取限制出力等措施,保障电网可靠运行。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制造商、集成商、安装单位均不得留有远方控制接口或保留相应能力。
丨江西省
2023年12月20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明确提出:2024年1月1日(含)后并网的新增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具备“可观、可测、可控、可调”功能,存量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加装调控设备逐步具备调控能力,加快建设坚强可靠的智能电网。
丨河南省
2023年10月31日,河南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通知》,要求分布式光伏应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
丨安徽省
2023年8月26日,安徽省能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文件指出:新增分布式光伏应具备“可观、可测、可控、可调”功能,已有分布式光伏逐步改造具备相应功能。未经允许,分布式光伏系统制造商、集成商、安装单位均不得保留远方控制接口及相应能力。
丨山东省
而山东省则早在2021年12月28日就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分布式光伏并网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分布式光伏功率采集、远程控制技术措施,实现分布式光伏实现精准监控调度电网负备用不足或其他原因需要调峰时,保证分布式光伏按照电力调度机构指令有序上网消纳。
满足采集、监视、控制要求,具备并实现接收、执行地区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进行功率控制功能部署。
通过将运行信息在台区侧利用电网企业采集终端汇集方式实时上传至地区电力调度机构,满足数据采集、监测需求,具备并实现接收、执行地区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进行功率控制功能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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