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传言取消债基免税制度,若此传言为真,毫无疑问将对债基产品规模造成巨大冲击。
正常来说,比如一家银行,投资国债,取得的利息和买卖价差,是不用交所得税的,而比如投资企业债券、投资国开债等,是需要交所得税的,要交25%,比如2%的企业债券的利息,0.5%的部分要交税,剩下的实际税后利润,是1.5%。
后来(大规模开始,是2012、2013年后),银行发现,国税总局,在2008年,发了一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里面有一条写道,“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什么意思呢,就是一家银行,自己去投资企业债券,要交25%的所得税,但是如果银行投资一个公募基金的债券产品,这个债券产品再去投资这个企业债券,那么通过公募基金分红(也就是上面规定中提到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分配中取得的收入),这块分红的收入,不用交所得税,这就使得,银行少交了很多钱,它就有大量的动力,把原来直接投资的企业债,去通过投资公募基金,进行绕道投资持有,节省要交的税,提高自己的税后利润。
但这里最大的问题在于,法规写了这个规定是“暂不征收”,也就是说,本来是要收的,为了促进你们证券行业的发展,先不收,但好处是我给你的,我想收回来的时候,直接取消暂不征收就可以了,不需要修法,这在很多的法律条款里其实是常规操作。
那么,接下来就是,什么时候要去取消暂不征收的问题,或者说,取消你的福利的契机是什么?契机就是现在国家缺钱了,要税收啊,理论上那就顺势取消暂不征收,就能收上来好大一块钱。
如果真的取消暂不征收,影响是什么?
- 对银行这类的投资机构而言,它享受了过去的免税政策,如果取消,有几个影响,一是大幅压缩公募基金的投资,压缩的部分转为自己直接投资债券;二是增加国债的配置,因为国债还是免税的,所以国债和国开债的利差会拉大。
- 对保险这类的投资机构而言,它也会通过公募的免税,调节自己的季度财务报表,做高利润,如果取消,少了调剂利润的工具,它在投资端,会更加审慎,更加偏好波动率低的高股息资产,大家会更频繁的看到,保险公司举牌高股息、举牌公用事业的个股。
- 对公募基金这种资产管理机构而言,一是规模和收入会少了一大块,由于免税效应进来的债基和货币基金,规模应该在大几万亿的水平,二是需要尽快调整产品结构,把原来作为避税的产品,进行产品改造,填补潜在的规模流失,三是人员端的影响会比较大,原来公募的机构销售的规模和收入贡献,免税优势占了很大的权重,如果这块优势取消,对机构来讲,人员的投入产出比要重新计算,机构销售也需要,更加侧重于对理财子、保险公司等的营销。不管免税是否会取消,对公募基金而言,这些工作其实都应该提前做起来。
- 对其他资产管理机构而言,因为原来无法免税,差距很大,而现在公募也没法免税后,与公募的差距会缩小,而由于理财仍然无法发行同业理财产品,所以相对利好,券商资管这样的机构。
- 对个人投资者而言,影响不大,但如果真的实施,可能会有短期的市场波动,这个,逐步观察就可以了。
从流传的段子来看,提到的是“国家审计署检查过头部的13家公募基金后,后面准备下发文件取消利率债基、信用债基免税制度”,而这并不是审计署的职责,财税改革应该是财政部的职权,所以其可信度也存疑,后面需再进行持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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