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一“黑车”司机在车牌上动歪心思 5天交通违法36起

央广网2024-08-18 18:00:46  41

央广网呼和浩特8月18日消息(记者刘欣荣)车辆号牌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号码,是有效识别车辆信息的重要标志。但是,有个别车主为了逃避违法处罚,动起了歪心思,用各种“花式”手法遮挡车牌。

连日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指挥中心合成作战值班民警网上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新能源汽车在每日凌晨4时至6时之间多次违反交通信号,5天内产生高达36条交通违法信息,累计记分超过180分。涉及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多项违法行为,这一不同寻常举动引起民警警觉。

究竟是何原因,让驾驶人有如此“疯狂”举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指挥中心合成作战值班民警抽丝剥茧,揭开了谜底。

随即,民警对该车辆进行分析研判,对车辆信息作进一步核查,结果发现违法车辆与登记车辆信息大相径庭,违法车辆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通过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图像智能识别比对模块,民警对驾驶人面部和车辆外观特征进行自动分析,最终成功锁定了违法车辆号牌的“真实面目”。原来,违法嫌疑人使用改号贴将原车牌其中一个数字“3”改为“5”,而且违法时段几乎在固定的凌晨4时至6时许,其他行驶时间段内又恢复了原车号牌。

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民警获取了违法车辆嫌疑人活动区域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并将工作指令下发至玉泉区交管大队。8月14日15时,玉泉区交管大队副大队长杨浩带领中队民辅警迅速行动,于15时30分将违法嫌疑人孙某某在玉泉区某居住小区院内当场查获,并从车内搜出“作案工具”改号贴。

面对突然而至的交警,孙某某主动交代了违法事实,称平时跑“黑车”,为赶时间避免交通违法,于是打起了号牌的主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依法处以记12分、罚款5000元,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呼和浩特交管支队依托“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化警务机制,坚持动态预警,精准打击为目标导向,对各类违法行为发起凌厉攻势,不断提高打击违法行为的主动性和精准性,推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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