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财经九号
作者 | 胖虎
成都银行近期颇为惹眼。
就在前两天该行发布公告称,要花17.78亿元从第一大股东旗下的成都交子投资公司手中购买新建商品房。在房地产下行期,斥巨资从大股东手中买楼这一关联交易,本身就会引发房产评估价是否合理、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市场质疑;
同样在月初,成都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持股5%股东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发来的说明,因工作人员误操作,该公司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以14.44元/股的价格卖出所持成都银行股票22500股。发现问题后,该公司又于当天以14.43元/股的价格买回22500股,获利304元。
短时间内这么多事,想不关注都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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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行长3个多月未等来任职核准
2023年11月29日,成都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行长王涛辞任,并由该行董事长王晖代为履行行长职责。
一直到今年5月14日,在王晖代为履行行长职责几乎快要超期的情况下(根据监管要求,代为履职不得超过6个月),成都银行终于迎来了新行长。
成都银行公告显示,该行董事会同意聘任徐登义为本公司行长,在任职资格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正式任职,在任职资格核准前,由徐登义代为履行行长职责。
不过,距离成都银行发布聘任新行长的公告过去已经3个多月了,徐登义的行长任职仍未得到核准。
一般来说,行长还要进入董事会,据成都银行发布的公告显示,今年6月12日成都银行进行了董事会换届,股东大会通过了原董事长王晖、候任行长徐登义等人为该行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不过目前已经2个多月,徐登义的成都银行董事任职资格同样也未得到监管部门的核准。
根据2022年原银保监会颁布的《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股份制商业银行等法人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由法人机构向银保监会提交,由银保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保监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原银保监会的职能由现在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承担,该管理办法目前仍然有效,不过截至目前,成都银行尚未发布行长任职获得核准的公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也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对照相关监管规定,徐登义的行长任职何以三个多月都未被监管部门核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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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比例两年未达30%
是否违反公司章程?
近年来,成都银行业绩向好,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均保持了正向增长。
年报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3年,成都银行营业收入分别为146亿、178.9亿、202.4亿、217亿,同期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0.25亿、78.31亿、100.4亿、116.7亿,不光业绩增速亮眼,盈利能力也是每年上台阶。
(年报数据摘自企业预警通)
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3年,成都银行的净利率分别高达41.29%、43.77%、49.62%、53.78%,那是相当厉害了。
不过,从业绩增速来看,成都银行也已显出疲态。比如,营收增速从2021年的22.54%,下滑到2022年的13.14%、2023年的7.22%,到了今年一季度进一步下探至6.27%;
归母净利润增速也同步下滑了,2021年尚有29.98%,2022年下滑至28.24%,2023年进一步跌至16.22%,今年一季度的增速为12.83%,增速整体呈下下滑态势。
不过,成都银行的业绩在业内依旧亮眼,所以这几年的现金分红比例,也是很不错的。
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3年,成都银行的现金分红比例也是年年走高,四年间的现金分红分别为16.62亿、22.76亿、29.29亿、34.2亿,占当期归母净利润的27.58%、29.06%、29.16%、29.31%,这一水平在城商行内已经相当可以了。
不过作者发现,成都银行在2022年12月份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并通过了董事会决议,该修订版的公司章程规定“本行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本行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的30%。”
该公司章程在2023年4月份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获得通过。如果按照这版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年、2023年成都银行的现金分红比例并不满足30%的最低限度。
可见,成都银行在2022年、2023年的分红比例方面,并未按照修订版的公司章程执行。
需要指出的是,这一份修订版的公司章程,并未及时呈报给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四川监管局批准,而随后在2023年4月、9月,成都银行又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于今年8月份获得四川监管局对上述三个修订版本公司章程的核准。
根据批准版的公司章程规定,年度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仍然为当年归母净利润的30%。就看明年成都银行的现金分红比例是否达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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