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分文不履行,现决定对你司法拘留15日。”8月6日深夜,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远赴湖北荆州市沙市区拘传一名拖欠面粉款的失信被执行人胡某,并对其司法拘留。
8月8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被执行人胡某原经营馒头加工与销售生意,2021年3月,其与申请人六安某粮油批发部签订面粉购销合同,后粮油批发部依约为其提供面粉,但胡某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为了要回货款,粮油批发部及时找到了胡某,双方经结算,胡某尚欠面粉款43415元,由于胡某无钱支付,给申请人出具了一张欠条予以确认。此后,申请人多次催要无果起诉至法院,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案件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胡某沟通,但胡某始终不配合执行,均以不在六安为由推诿,甚至拒接法官电话逃避执行。
8月6日下午,执行法官获悉到被执行人在湖北荆州市沙市区准确线索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驱车5个半小时,行程500里,当晚10时在当地公安民警的协助下成功拘传到胡某,后执行干警们又连夜赶回六安。
返程途中,执行法官耐心对其释法,但胡某仍消极对待,拒绝履行义务,也不与申请人协商执行和解事宜。鉴于此,法院决定对其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以示惩戒,并于次日一早送交拘留所执行拘留。
大皖新闻记者会窦祖军通讯员胡月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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