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4月2日消息(记者 蔡文娟)“以前我的房子很破旧,有些地方甚至需要用棍子顶住才能支撑,在政府的帮助下我住进了新房子,现在感觉很幸福。”日前,看着眼前崭新的房屋,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乌烈镇长塘村村民苏大承高兴地说。
苏大承回忆,以前的房屋年久失修,漏风漏雨是常事,2023年8月,经多次走访后,昌江住建局补贴6万元帮助他进行危房拆除和重建。2023年底,苏大承一家搬进了新居,过上新生活。
近年来,昌江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持续筑牢“危房不住人”的安全底线,把危房改造政策普惠到每一户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户家中,消除农村困难家庭因房屋老旧危陋造成的安全隐患,从根本上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目前,昌江已累计改造1.25万户农村危房,惠及5万余名困难群众。
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今年海南省将继续妥善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有859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有76户,计划改造房屋要在11月中旬前全部竣工。其中,昌江黎族自治县今年计划对140户农村危房进行改造,将有效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村民居住环境,让群众“住有所居住有所安”。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资金主要以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为基础,海南省住建厅明确要求,由各市县统筹安排财政补助资金,构建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等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在中央和省级补助的基础上,根据农户类别、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方式和家庭人口数量等,合理制定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原则上,修缮加固改造以实际工程量计算,拆除重建改造按不超过150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其中D级危房每户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6万元;C级危房每户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5万元。农房抗震改造的补助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对于按时间节点要求拆除旧危房、完成改造并入住新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特色建筑方案建房等的农户,各市县可给予一定奖励。
昌江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的有关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今年的农村危改任务,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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