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10xxx61 蹭热度,认可帮忙复制转发,一,建议加强劳动法,对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非法辞退的公司法人股东和事件发生时的股东和法人进行3年的限高和3年内不能以任何型式持股(有代持法院也不保护其权益)和做法人的惩戒 二,建议完善刑法,对制作销售鬼称按诈骗罪从重处理,且群众发现鬼称可报警,由警察查办,使用鬼称按消保法退一赔三,并支付罚金,因现在多为电子支付,故可按期使用期间的交易流水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先行罚末一半,后发通知于电子支付平台通知购买人,按罚末比例赔付,后续一半有制造和销售着共同承担